百度员工爆料,京东买东西拼多多发货,网友:他们早就这么做了

最近,在一个平台上,一名百度员工透露,他在京东购买的东西实际上是拼多多发货的。在这方面,著名的大V“鍋盖頭司令”说:百度员工发布了一份文件,说在京东买东西是拼多多发货,这是来搞笑吗?京东现在还能这样玩吗,还不如好直接用拼多多。


百度员工爆料如下:


京东的兄弟们,请问一件事。我在京东买的东西居然是拼多多发货的。快递单上还写着“我店只在拼多多卖,你被黄牛赚了差价”,这是杀人诛心么?现在的京东已变成这样了吗?


最新消息,投诉后,商品已被商家下架,但也只是下架了这个商品,还可以继续骗。

有网友评论:


京东不备货,收到订单后,并在拼多多上买了发给你。店主含泪赚取代表他下单的辛苦费,东哥含泪赚取佣金,你含泪发脉。


没有货源玩法,很正常,35岁下岗后我们都要学。


京东下单收到的货物是从拼多多发货的,早就有了。此前,浙江在线报道了此事。


延伸阅读:

京东收到的货是拼多多发的?不同平台的差价超过250元。

浙江在线2月10日讯(记者) 陈磊)显然是从京东平台下的订单,但是收到的快递显示是从其他电商平台的店铺发货的。你有过类似的经历吗?近日,市民周女士通过浙江在线微信官方账号“线爆”栏目反映了自己糟糕的购物经历。更重要的是,当周女士得知商品不是京东发货时,她申请了退货,并找到了商店的客户服务退款六次,但这个过程没有得到解决,最终在浙江在线记者的帮助下成功退款。


订单价格与收到的商品价格相差250元以上


消费者退货后,询问客服六次,还没拿到退款

去年12月24日,宁波的周女士在京东平台的一家工业品加盟店购买了三件卫浴用品,共花费368元。收到包裹后,周女士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在同一家商店买的包裹应该发给我,但他们是根据一个产品和一个快递发给我的。周女士说,她只收到了其中三件物品中的两件。更让她生气的是,包裹快递单上显示的寄件人店不是她下单的那家店,左下角有明显的标志提醒:我们店只在拼多多卖,你被黄牛赚了差价。

对于这样的快递,周女士无法接受。她对京东平台的商品质量而下单。最后,她不仅换了平台和商店的发货,而且原本看中的“九木”品牌也成为了一个不知名的品牌。周女士于今年1月1日申请退款。她没想到的是,她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没有得到退款,因为商家一直没有同意退款。


“周女士也在中间找到了客户服务。他们每次都说他们会反馈这种情况,但最终没有消息。“周女士已经找到商店客户服务六次了。答案是“我先问”、“我催促尽快核实”和“这里会尽快”,这让周女士非常生气。”在其他平台申请退款后,钱很快就自动退还。这一次,已有一个多月没有还给我了。周女士说,她家的很多东西都是在京东买的,这让她对平台的可靠性打了个问号。


除了平台与发货店的不一致外,周女士还发现,两个平台上购买的产品的价格也相差甚远。根据周女士收到的包裹快递单上的信息,浙江在线记者找到了商品的实际送货店,发现同一产品店的描述和周女士购买的商品名称只有“九牧”一词,周女士购买的商品可以在商店里找到相同的型号。但在同一个浴巾架上,周女士订购的京东店产品价格为217元,收到的产品价格仅为54元,差价在150元以上,其他两种产品差价约为80元和120元。由于周女士实际使用红包等优惠费用为368元,产品实际差价有所缩小,但与拼多多店三款产品价格约100元相比,两侧产品整体差价仍在250元以上。


许多消费者表示,他们遇到了一个平台来赚取差价 如何在这种情况下保护自己的权利?


不仅周女士有这样的购物经历,浙江在线记者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现,自2021年以来,消费者一直在抱怨京东的下单和其他平台的发货情况,并伴随着两个平台之间的差异。在一个消费者投诉平台上,一些消费者表示,他们遇到了这种情况,并表示京东客户服务无法联系,并要求退货退款。


浙江在线记者注意到,此前有网友向商家反馈过这种现象。一位网友在向商家展示情况后,得到的回复是,商家在多个平台上都有店铺,可以申请补差价。一些消费者在收到实际交付商店的物流信息后,发现两个平台的价格相差一半,质疑商家赚取差价。商家的解释是,商店是经销商,由制造商直接交付,制造商与更多的商家合作。浙江在线记者还试图联系周女士的商店。客服表示,他们没有在京东平台开店,如有问题应该找下单平台。


包括周女士在内的许多消费者质疑,在不同的平台上销售同样的“马甲”和差异化定价的行为让消费者感到欺骗。


就周女士的经历而言,浙江在线记者联系了京东平台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反馈,并在周女士的同意下向工作人员提供了订单号。工作人员表示,京东平台在收到客户投诉后,启动了对商家的验证。据商家反馈,由于商家使用合作云仓发货,由于订单员工作疏忽,错误使用云仓其他面单打印,商家也出具了书面处理通知。“我们仍在核实相关信息。如果调查发现企业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我们将按照平台规则进行处罚,并给予客户相应的处理方案。工作人员说。


此外,在周女士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2月10日,浙江在线记者咨询了上海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法学会网络信息法研究会会长刘春泉。刘春泉分析,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是否与实际收到的商品一致至关重要。在这起事件中,如果周女士下单时明确写着九牧品牌产品,但收到的是未知品牌产品,则构成“消费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消费者购买A项,商家发送B项,如果情况属实,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刘春泉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家获取商品的过程与消费者无关,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商家赚取差价。但对于企业来说,这实际上是一种销售行为,一旦交易中出现风险,企业需要承担法律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责任。


2月10日,根据周女士的反馈,在浙江在线记者的跟进和沟通下,京东平台协调商家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周女士一个多月没拿到的退款也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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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3

标签:差价   爆料   快递   女士   商店   消费者   员工   记者   商家   网友   商品   产品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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