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巡视整改看区域债务风险防控-南京市溧水区篇

一、“债务成本管控不力”问题

(一)推进银行机构不规范收费问题整改

制定《银行机构不规范收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领导带头、专班推进、强化协调、多轮谈判,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已与21家银行达成整改合作协议。

(二)促进企业融资成本有效降低

区委常委会研究制定《溧水区国有企业“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溧水区区属国有企业融资竞争性谈判暂行办法》,已对照实施11笔融资项目;2家国企通过“资金池”解决应急资金3亿元。大力压减企业存量资金,全区平台企业账面存量资金压降60.16%(提升存量资金使用效率。发布《区属国有企业融资指导利率》,督促企业控制融资成本;推进高成本存量贷款置换工作,压降综合成本超5%的非标产品融资规模(非标成本上限5%)。

(三)对企业融资成本的管控

健全投融资决策机制,所有投融资项目均已落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履行董事会研究决策、区国资和金融监管局审核、区国有企业投融资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从严控制债务成本。将企业债务管理及融资成本管控工作,纳入2021年度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结合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完成对企业融资成本、投融资决策等情况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企业融资审核,加强对以咨询费、顾问费等任何名目收费情况审核把关,对有关咨询费、顾问费等问题进行清理,并对2017年前融资成本情况开展“回头看”。

(四)加强督促检查

组织区财政局、区国资和金融监管局、区化债办等单位,对经开集团、城建集团、产业集团、溧高投公司、农高集团等国有企业及镇街融资平台开展专题调研把脉,督促推进融资平台压降及债务化解工作。

二、“债务规模增长较快”问题

(一)加强国企项目资金监管

制定《溧水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企业投资必须进行项目可研报告、资金平衡方案论证、绩效评估,目前已常态化管理。

(二)推动国企平台清理重组

出台《溧水区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方案》,保留3家区级政府融资平台功能,剥离其他融资平台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制定《溧水区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溧水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实施细则》。对镇街融资平台进行财务审计,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投融资行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融资平台公益性项目进行常态化管理,强化企业融资决策流程和项目资金来源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性项目建设规模

(三)建立企业债务偿还机制

协调城建集团、产业集团2家企业代建公益类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代建费及工程款结算工作。区政府成立区属国有企业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企业办证情况。完成闲置资产出租摸底工作,拟定《溧水区区属国有企业闲置资产清理盘活方案》,正积极推进。

(四)规范企业投融资决策程序

健全投融资决策机制,所有投融资项目均已实行企业“三重一大”、董事会研究决策—区国资和金融监管局审核—区国有企业投融资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并将企业年度债务规模管控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发布《区属国有企业融资指导利率》,要求各企业严格执行融资指导利率,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区属各国有企业,专题调研把脉和督促推进融资平台压降及债务化解。

(五)加强债务规模失控问题监督检查

全面梳理全区各国有企业2012年-2022年9月底融资综合成本超5%(含5%)的融资项目(5%是成本上限),逐一过堂分析,着力查找和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和利益输送行为,及时查处和整改。

三、偿债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加快平台公司清理规范

制定《溧水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实施细则》《溧水区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邀请省市债务办来溧水指导研究融资平台转型标准,加快平台转型进程。

(二)加大债务化解力度

印发《关于调整溧水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债务主体化债责任,明确加强对隐性债务化解的审计监督力度,并将债务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控等作为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隐性债务化解情况纳入镇街、国有企业巡察。建立债务化解工作专班,围绕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控等领域进行密集调度,区分管领导每日调度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送进展情况。对照依法依规化债要求,完善前置审核机制,债务单位申报化债前,逐笔审核资金来源,确保化债资金专款专用、规范操作

(三)保持财税收入水平在合理区间

对照债务率及年终平衡要求做好财力测算和各项收入组织,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制定欠税清缴行动方案;加快梳理土地出让,有序推进盘活资产工作。

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制定《关于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十项措施》,从严从紧执行财政预算,在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申报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非必要不新增”理念,做好年底关门及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确保各项压降措施落地落实。

(五)加强融资成本管控

全面开展国有企业融资项目竞争性谈判工作,严控国企投融资成本,今年首批投融资项目、全年债务规模控制线和资产负债率目标、投融资计划已于7月12日经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发布《区属国有企业融资指导利率》,指导企业压降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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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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