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峰:破产案件中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很难保证

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杨梦雪 上海报道

3月23日,由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指导,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财经法律研究院、21世纪资本研究院联合主办的“2023年南方财经法律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 在“经济发展新格局 金融行业新使命 ”的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论坛中,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刑委会副主任、金融犯罪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峰进行了主题为《破产案件中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保护》的主旨演讲。

张雪峰以2001年《焦点访谈》报道了四川中江县的一个案例为样本,切入上市公司中的破产权益保护问题。他认为,全面注册制极大降低了股票发行准入门槛,将更加便利企业上市融资,将市场由增量变为存量,市场更加富有活力并健康发展,是可以预见的不远未来。但是企业在进入市场后,不仅无时无刻不在面对着退市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作为企业生命线末端的破产制度,也在威胁着企业。因此,与全面推行发行注册制密切相关又十分容易被忽视的,正是破产制度。发行制度的新局面势必使破产市场出现新变局。

张雪峰在分享中提到,全面注册制对企业破产的辐射影响或者对非上市公司企业破产的影响,实际上全部都是政府、大股东主导,小股东和小债权人的利益很难保证。他同时表示,现在对破产类的案件及对债权人的利益做研究也是希望引起相关方面的关注。

在非上市公司中的中小股东、债权人破产权益受侵害问题方面,张雪峰认为在企业重整过程中,债权人是重整程序中最容易受到侵害的主体。关于中小股东、债权人权益受侵害问题,张雪峰认为,一个可能的路径是借助立足于破产企业、债权人、法院与破产管理人等主体外的第五方力量,深挖其中的违法犯罪线索。第五方立足于破产企业、债权人、法院与破产管理人之外,以破产监管政策严格审查破产程序合法性,必将成为破产法治建设的有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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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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