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别信这些谣言!

来源:成都网络辟谣

听说养老保险断缴会清零?领取养老金城镇户籍比农村户籍多?同时参加两份养老保险可以领两份养老金?有关养老保险的各类谣言层出不穷,真假难辨的传言让不少参保人员深受困扰。近日,成都社保针对常见的养老保险谣言发布权威辟谣,为公众澄清谬误,还原真相。

真 相

养老保险中断缴费

年限不会清零

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其参保记录和缴费年限记录会保留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待参保人再次参保后,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原缴费记录不会清空。

真 相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

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按规定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真 相

没有“5年进一档”的说法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金高低与本人累计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时养老待遇计发基数等因素有关,退休按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并不是5年进一个档次计算。

真 相

在养老金计发办法中

户籍不会对城镇职工养老金计算

产生影响

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等条件下(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一致的情况下)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是一样的。

真 相

参保人员只能享受

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后,可申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继续缴费至满15年的,可申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真 相

领取失业保险金

与今后退休领取养老金无关

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是独立的两个险种,待遇互不影响。参保人员的养老金高低与本人累计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时养老待遇计发基数等因素有关。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会导致养老金变少。

养老保险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相关政策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辟谣信息来源:“成都社保”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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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30

标签:养老保险   养老金   基数   成都   户籍   谣言   年限   待遇   城镇职工   办法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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