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旅游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导游因游客未购物恶劣态度对待游客”一案处理情况通报
3月17日,一则“导游因游客未购物恶劣态度对待游客”视频在相关媒体传播并引发关注,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联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视频中反映的涉事导游人员杨某某违法违规情况属实,其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且情节极其严重。现作出处理如下:
一、责成旅行社和涉事导游杨某某向游客赔礼道歉。
二、对涉事旅行社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并处3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涉事导游杨某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顶格行政处罚,吊销杨某某导游证。
三、将旅行社和导游杨某某违法行为纳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在海口旅游文化诚信网公示,在全行业通报。
四、继续强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诚信和谐放心的旅游环境。
五、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监督,压实旅行社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海口市旅游综合整治办公室
2023年03月18日
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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