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户外烧水时引发山火,消防部门发布相关提示

2023年3月14 日,五名外地驴友到天津市渔阳镇西井峪村鹰嘴崖游玩,其间在附近山林烧水时将枯草引燃,引发山火。公安蓟州分局依法受案调查,男子汪某某、王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其余三人由相关部门(林业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火情当日,天津市蓟州区长城大道消防站于15时51分接到指挥中心调派任务,16分28分到达火警现场,在与森林消防的相互配合下,于18时35分成功将火扑灭,处置完毕。

当前处于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气候干燥多大风天气,加之踏青旅游、农业用火、民俗祭扫等现象突显,致灾风险叠加,火灾防控风险增大。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消防部门提示:

  1. 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2. 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
  3. 不准在林区吸烟;
  4. 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5. 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 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7. 不准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8. 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9. 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 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 曾佳佳

流程编辑 马晓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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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标签:山火   孔明灯   林业部门   火情   天津市   林区   火灾   户外   游客   提示   森林   部门   编辑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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