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外商投资与并购法律指南(下)

二、并购法律法规及监管审批

(一)适用于并购交易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并购交易受不同的标准监管,例如第19550号《阿根廷公司法》第11条、第27442号《阿根廷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及阿根廷《国家证券委员会法》第二编“发行人”的第十章“公司重组”标题下的适用于公开发行的公司的规定。

(二)并购中是否存在针对外国投资者的审查?如有,请简要介绍(例如触发条件、主管机关和时限要求)。

没有, 外国投资者原则上不受特定审查。

(三)并购中是否需要进行反垄断申报?如需要,请简要介绍(例如触发条件、主管机关和时限要求)?

需要。《反垄断法》禁止其目的或效果是或可能是以损害整体经济利益方式限制或扭曲竞争的经济集中。

为了管制此类交易,《反垄断法》规定,交易生效的一项条件是,在阿根廷境内影响超过一定程度的经济集中必须由收购方或合并各方提交阿根廷反垄断机关——目前为国家保护竞争委员会(Comisión Nacional de Defensa de la Competencia,以下简称“CNDC”)及商务秘书处,予以审核并最终批准,只要是核实不存在《反垄断法》中规定的任一例外情形。

(1)“经济集中”的含义

《反垄断法》将“经济集中”定义为通过以下任一行为取得商业主体的控制权:

(2)营业额标准

为使经济集中获得反垄断机构的批准,参与交易的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在阿根廷境内的共同营业额必须达到1亿“移动单位”。

需要澄清的是,“移动单位”是反垄断机构为《反垄断法》及其他法律之目的而每年设定的法定货币价值。为计算营业额,应考虑申报日前一工作日有效的移动单位价值。目前,一个移动单位价值为162.55比索(约合0.82美元)。

因此,为使经济集中可以进行申报,参与交易的公司在阿根廷的年营业额必须达到16,255,000,000比索(约合8,220万美元)。

《反垄断法》将“营业额”定义为参与交易的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销售商品和服务所产生的总收入,加上就其正常经营活动收到的直接补贴,并扣除任何销售折扣、增值税和与该营业额相关的任何其他税款。

此外,根据《反垄断法》,“参与交易的公司”指:(i)被收购公司(包括被其控制的公司)和(ii)进行收购或取得控制权的公司(包括控制收购公司、被收购公司控制或与收购公司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公司)。换言之,为计算营业额的目的,出售公司及其所属集团不被视为参与交易的公司。

(3)申报义务方

买方或被合并方有义务申报这些交易,而卖方或出让方无此义务。申报人必须提交名为F1的表格,包含关于交易各方、参与交易的公司、所申报的交易、特定市场数据、交易对相关市场影响的评估及一般背景信息。

(4)例外情形

即使交易构成“经济集中”并且达到了营业额门槛,《反垄断法》仍规定了以下反垄断申报义务的例外情形:

(5)申报的截止期限

《反垄断法》要求在交易交割和/或控制权收购发生之前完成申报并获得批准,无论是法律上还是事实上的。但是,该合并前反垄断申报尚未实施。事实上,《反垄断法》规定,在国家竞争管理局 (Autoridad Nacional de la Competencia,《反垄断法》创建的一个新的反垄断机构,旨在取代CNDC和商务秘书处)开始运作一年之后,合并前反垄断申报将会变为强制性的。在此之前,可在交割后最多一周内进行申报。

(6)批准期限

交易一经申报,反垄断机构有45个工作日的期限来决定其是否(a)无条件批准交易;(b)将审批设定为满足某些条件优先;或(c)拒绝批准。

如果45日期限届满,反垄断机构仍未作出决定,则交易将被视为已获得默许批准,具有与已获得明示批准相同的法律效力(可要求提供证明)。

但是,如果反垄断机构认为所提供的信息没有以够“完整且正确的方式”呈现,可中断45日的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反垄断机构向申报方提出补充信息的要求,一般给予30个工作日的答复期限。反垄断机构每提出一项要求,就重新设定45个工作日的期限。在实践中,CNDC几乎在每一项申报中都提出几项提供补充信息的要求,以便重新设定时限。

最后,如交易较为复杂,反垄断机构可能要求申报方另外提交名为F2和F3的表格。反垄断机构还可能发布拒绝说明,并将决定期限再延长120个工作日(如果拒绝未得到回应,期限可予中止)。但是,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一项复杂交易可能持续二至四年。

(四)并购中的外国买方是否还需要取得其他政府和监管审批?如需要,请简要介绍(例如触发条件、主管机关和时限要求)?

根据《外商投资法》第1条,外国投资者应享有阿根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与国内投资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阿根廷《宪法》第20条也提到了这一点。

(五)工会是否在并购中发挥作用?并购后人力资源管理上是否有惯常操作?

阿根廷的劳工组织以强大的工会为基础。集会自由的权利得到了《宪法》的保障。工会力量已然变得十分强大,并在劳动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具有政治动机的工会在影响政府劳工政策走向上也起着关键作用。

除非劳动合同进行了相关修改或有大规模的解雇,否则在并购中没有要求工会参与或咨询工会的法定义务。无论如何,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如果工会在公司雇员中拥有强大的权力,或如果工会与公司管理层有着顺畅的关系),将并购通知工会是一种惯例做法,并且在法律上也是可取的。

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惯例,请注意这些惯例会根据并购的不同而变化,并且其结果是导致雇员被转让或委派到其他公司。另外,在特定的并购(例如公司合并)中,对人力资源的挑战更多是匹配与归属不同公司的薪资相应的劳动条件有关。

(六)法律赋予少数股东的主要权利是什么?

《阿根廷公司法》中与保护少数股东以避免最终被多数股东滥用权力相关的主要条款如下:

三、中国投资者专题

(一)与锂矿开采相关的最新监管信息?若无,镍、锰、钴和石墨等其他电动汽车电池的关键矿物是否有新的法律规定?(铝土矿<铝>、铜和铁也是电动汽车电池的组成部分)

与锂矿开采相关的最新监管消息是:

(1)锂出口的参考价值

2022年5月31日,官方公报公布了第5197/2022号AFIP决议。该决议确定了税号2836.91.00的参考价值,即出口到加拿大、美国、朝鲜、韩国、中国、菲律宾、中国台湾、日本、泰国和中国香港的纯度百分比大于或等于99.5%的碳酸锂的出口参考价值,但根据公知标准(药典、分析标准、食品标准等)确定的纯度质量除外。该参考价值被设定为每千克出口碳酸锂53美元。该措施于2022年6月3日生效。

这意味着,如果所申报的货物出口价值低于该参考价值,则出口业务将以海关当局的名义进行价值分析。海关应当自价值分析开始之日起120天内作出是否接受所申报的价值的决定。如果遭到拒绝,海关要么会就因价值差额导致出现未付的出口关税的差额出具税款评估报告,要么就以有涉嫌“不准确陈述”的违规行为而发动法律程序。

(2)联邦矿业供应商注册局(Federal Registry of Mining Suppliers)的成立

2022年11月29日,国家矿业部长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第84/2022号决议(“决议”)。依据该决议,联邦矿业供应商注册局(“注册局”)成立的宗旨是促进矿业材料和服务供应商的发展并保障其利益。

自然人和法人因其活动或公司目的而向开展矿业活动的公司或开展与矿业价值链(Mining Value Chain)相关活动的公司提供货物、投入或服务的,包括技术创新和知识经济的服务,均可在注册局注册。该决议还建立了联邦矿业供应商会议(Federal Meeting of Mining Suppliers),以便为在注册局注册的供应商和矿业活动者之间建立一个对话和长期交流的场所。

在阿根廷,Livent(纽交所代码:LTHM)和 Allkem Limited主导的两(2)个锂项目正在生产中。此外,还有其他14个属于全球性公司的先进项目预计将于2023年至2026年投产,其中包括Ganfeng Lithium(赣锋锂业)、Zijin Mining Group Ltd(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ibet Summit Resources(西藏珠峰资源)、Lake Resources、Posco、Rio Tinto、Lithium South以及Lithium Americas。

最近与锂项目有关的事件之一是去年11月28日和29日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2022年阿根廷和拉美锂业峰会” (Argentina & Latam Lithium Summit 2022),不仅全球最重要的矿业和汽车公司的成员参加了会议,国家和省级政府的成员也出席了会议。

会议期间,多个锂项目被提起,如Río Tinto和Ganfeng Lithium(赣锋锂业)。自2000年以来,Ganfeng Lithium Group(赣锋锂业集团)已成为全球第一大金属锂生产商和第二大锂混合生产商。2022年5月,由Ganfeng Lithium(赣锋锂业)副总裁、Litio Minera Argentina S.A.首席执行官和总裁在萨尔塔省省长Gustavo Sáenz的陪同下在萨尔塔为锂项目“Mariana”揭幕。

另一方面,Río Tinto管理的锂项目“Rincón”也位于阿根廷萨尔塔省,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盐水水库之一。

(3)宣布锂为战略性自然资源

2023年1月17日,拉里奥哈(La Rioja)省政府公报公布了第10608号省级法令,宣布锂及其衍生物由于它们对该省的能源转型和社会经济的贡献为战略性自然资源。其后果是,该规定延缓了在该省全境内与锂有关的勘探、考察和采矿许可的授权,长达120天。

2023年2月1日,省行政分支机构发布了第63/2023号行政令。

该行政令在第一条就锂、其衍生物以及所获产品附加值的探矿、勘探、开采和工业化规定了23个利益领域(“利益领域”)。该行政令的附件对该等利益领域进行了说明。

在第二条中,该行政令解决了矿业当局在利益领域已颁发的探矿和勘探许可证的到期问题,并指示矿业部长继续执行该等程序。

(二)反垄断机构是否有关于限制中国国有企业在某些领域(如电力)进行并购的争论?

没有。并不存在限制中国国有企业在阿根廷进行并购的争论。

参考文献:

[1]所有转换均按照阿根廷国家银行(Banco de la Nación Argentina)于2023年2月13日公布的卖方汇率进行,即1美元=197.25比索。

本文编译者:

严敏,德恒广州办公室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和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跨境投资与并购等法律业务。

王飞飞,德恒广州办公室律师助理;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和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跨境投资与并购等法律业务。

乔飞,德恒广州办公室律师助理;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和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跨境投资与并购等法律业务。

声明:

以上关于外国投资法规的介绍仅为高度提炼的摘要,相关法律的适用因投资结构和目标行业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在进行投资之前,请向具有相关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寻求具体法律建议。

本文由阿根廷Pérez Alati, Grondona, Benites & Arntsen (PAGBAM)律师事务所与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德恒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

特别感谢:

本文由阿根廷Pérez Alati, Grondona, Benites & Arntsen (PAGBAM)律师事务所与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德恒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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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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