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景区许愿池里的钱币违法吗?

“停!把我的愿望放下。”近日,广东广州,南海神庙景区内一名大爷干了很多人想做而没敢做的事,跳入许愿池将游客投掷的钱币捡走。一时间,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认为是偷,是违法行为;有人认为不违法,只是不道德;还有人认为大爷将丢弃的人民币捡起是做好事。

一、事件概要

广东广州南海神庙景区内,一大爷在众多游客注视下跳进许愿池,若无其事地捡起游客们投进去的钱币,然后很淡定地将钱币塞进怀里。面对部分游客的质疑,又踩着许愿池里的石头缓缓地爬上去,消失在人群中。

景区工作人员事后接受电话采访称:“这是偷钱的,肯定不是我们工作人员,我们工作人员是有牌的。这个钱是我们收集之后直接交到政府,会作为南海神庙修葺的费用。”并表示,“这种情况也很多,有的年纪大的免票,他可能免票进来偷东西。还有的老头拿小钩子钩钱。若当场发现,工作人员会及时制止并报警,让警察带走说服教育,然后通报下次不让他进来。”

面对大爷捡许愿池钱币的行为,网友纷纷给出自己的看法。“有人故意丢,有人故意捡,不能算偷,只能说不道德”“本本就是积德行善的钱,可能他就是最需要的”“如果需要救急,谁都可以去拿!谁花不是花?反正佛祖不会花。”还有的网友支持大爷,“故意丢的叫侮辱人民币,大爷是捡叫做好事”。那在法律层面,真如网友所言大爷捡许愿池的钱不违法只是不道德,甚至是行好事吗?

二、法律分析

要分析大爷捡许愿池钱币的行为是否合法,就要分析许愿池里钱币所有权的问题,进而又要先分析游客在许愿池投币行为的法律认定。游客投币是祈福、求平安的一种行为方式,在法律上讲通常有两种观点,一是赠与,二是丢弃的事实行为。

观点一:向许愿池投币属于赠与。那赠与对象是谁?要么是神佛,要么是景区。上一篇说道,赠与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游客通过向神佛投币祈福虽具有赠与的权利外观,但神佛不是法律上承认的民事主体,所以赠与神佛不成立。游客明知道投掷出去的钱币会被景区的人定期收集,依然投币祈祷,将赠与对象认定为景区,赠与合同成立,钱币归景区所有。

观点二:向许愿池投币属于丢弃的事实行为。游客丢弃钱币的一瞬间,钱币属于法律上的无主物,我国无主物适用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也就是说,当钱币被游客丢出去落在许愿池里,景区因先行占有取得钱币所有权。

图片仅供娱乐

因此,无论从哪个观点讲,游客向许愿池投掷的钱币属于景区所有,大爷捡许愿池的钱币属于盗窃行为。

从法律的规范作用上讲,如果将此行为定性为合法行为,将产生各地游客哄抢许愿池钱币的现象。因此,为了保证旅游场所的秩序,法律上也将捡许愿池钱币的行为推定为盗窃。

三、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特雷维喷泉

其实不只是在我国,世界上也都有同样的风俗。2021年,在罗马参加G20峰会的默克尔、马克龙、莫迪等各国领导人参观了著名的特雷维喷泉,他们还统一向喷泉池里投了一枚硬币。据报道,特雷维喷泉每天光游客投掷的钱币就高达2.4万元左右。而本案中,大爷捡钱金额不多,显然构不上犯罪,但还是接受教育引导的。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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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2

标签:景区   钱币   南海   有期徒刑   不道德   神庙   喷泉   大爷   游客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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