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提至1万元?董明珠称将再提建议!真正受惠的是谁?

临近重要会议,有代表又提出将个税“起征点”提至1万元的建议。消息一出,一如往年,吸引了大量关注,并冲上热搜。然而,预计结果也是跟往年一样:热闹过后,石沉大海

说实话,提升个税起征点(严格的说应该为免征额,下文用免征额替代)至1万元,受惠群体并不多。我们抛开月薪一万元的群体到底能占比多少这个问题不谈,只说一下:提高免征额对于高收入群体更友好,而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并无多少实惠可言

个税实行的3%-45%的累进税率,将免征额从5000提高至1万元,那么月收入本来就低于5000元的群体,并不会获得任何好处:原来不用交税,免征额提升后也不用交税

而月收入1万元的群体,能享受到的减税额最高也只有区区5000*3%=150元,如果再叠加专项附加扣除,能够享受的减税额度会更少。而对于适用45%最高边际税率的群体而言,则可以减税5000*45%=2250元

所以,单纯的只是将个税免征额从5000提至1万,受益最高的是高收入群体,这有失个税改革的公平、分配调节初衷。也因此,基于目前的情况,即便个税免征额会有所调整,短期内也很难提高至1万元。

对于这个代表每年都提的提升“起征点”的建议,虽然很多人喜欢,但是真心不如直接给员工涨点工资更实惠

个税改革 个人所得税 个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不过,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个税负担,并不是只有提高免征额一条路可以走,现行的个税提至里就已经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扣除等等税前抵扣的方式在实行,预计未来或也会考虑从这方面着手进行调整——比如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或者调整现有的抵扣方式,扩大综合所得范围等。

甚至,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个税征管系统的完善,未来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纳税的个税纳税申报制度也不是不可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个税征收,其实是比较符合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只是限于各种因素,目前无法实行。

不管怎样,个税改革的未来一定会沿着总体上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加强高收入税收调节和监管力度的方向走,这一点不会变,未来中低收入缴纳的个税会越来越少也不会变。

最后,我们带大家简单算一下,大多数人月薪一万实际交税的情况:

假如小明月薪1万元,其中社保费、公积金等专项扣除为1000/月,专项附加扣除有子女教育1000元/月,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月,不考虑其他情况。那么小明需要交多少个税呢?

我们先算出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1000-1000-1000=2000元。然后根据按月换算的税率表找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最终小明需要预缴的个税金额为:2000*3%-0=60元。如果小明再符合赡养老人的条件,那么可能都不需要缴纳个税。

上述小明的案例虽然不能代替所有的月入一万的群体,但是大多数月入一万的群体,每月缴纳的个税也就是100-200元之间。

指望最多每月200块钱,来拉动消费,怕是有难度吧。与其在个税免征额上费心思,倒是不如将遗产税、房产税、资本利得税等落实或完善更实际。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对于提高个税免征额,大家怎么看呢?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20

标签:利得   量能   税率   往年   月薪   专项   群体   负担   情况   未来   建议   董明珠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