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互联网首诊传递“重安全”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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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整体新冠疫情进入低流行水平,互联网首诊的口子再次被收紧。近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互联网医疗首诊的公告》,宣布从2月10日起,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停止互联网首诊,鼓励规范开展线上咨询和常见病、慢性病在线复诊。这不但传递出互联网诊疗回归常态的信号,也表明了地方监管部门的态度——提高效率固然重要,但医疗安全的底线不可突破。


此轮疫情高峰之前,互联网诊疗一直被圈定在复诊范围内。《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明确,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第十六条规定,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互联网首诊政策破例始于去年12月。当时,各地新冠病毒感染人数短时急剧增加,为提高诊疗效率并防止出现医疗资源挤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可通过互联网诊疗平台,为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而居家的患者,在线开具治疗处方。很快,许多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开辟新冠患者服务专区,支持首诊开药。


允许医疗机构针对新冠患者开展互联网首诊,是特殊时期追求医疗效率的非常规举措,但前提是保证基本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新冠诊疗方案较为成熟,患者感染症状明确,多数在上网问诊前已自测抗原或完成了核酸检测,基本已经“确诊”,互联网首诊风险相对较小。而且,政策明确,对于因病情变化等不适宜接受在线诊疗服务的患者,医师应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这就为保证诊疗规范、有效加了一道保险。


而现阶段,新冠病例仅在各地零星散发,医疗秩序逐步恢复常态,通过互联网首诊提效的必要性大幅衰减。此外,无论是迎战疫情还是日常诊疗过程中,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红线意识都应持续得到强化。当前,新冠感染诊疗占医疗服务总量的比例减小,常见病、慢性病诊疗才是重头戏。诊疗这些疾病,除了陈述病情,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等也是保证诊疗质量的重要环节,而这些难以通过线上途径实现。因此,站在医疗质量和安全的角度看,需要收紧互联网首诊的口子。


近年来,互联网诊疗的优势显而易见,医疗机构借助互联网将快捷优质的健康咨询、复诊开药等服务送到了老百姓身边。但必须强调的是,规范化、制度化始终是互联网诊疗健康发展的基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只有严格遵守《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把好互联网诊疗的安全关,才能保证其发展不偏航,让老百姓的线上就医安全有保障。


文:乔宁(媒体人)

编辑:杨真宇

校对:于梦非

审核:徐秉楠 王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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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1

标签:在线   慢性病   常见病   常态   疫情   口子   医疗机构   患者   信号   质量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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