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旅游遇上黑导游,女子被骗十余万

近年来

私人导游因全程陪同

并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线路

而深受现代人的青睐

但有些私人导游并非正规

顾客若未甄别清楚容易钱财受损

近日

闽清法院审结一起

因私人导游定制服务而被诈骗的案件

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罚金3万元

一起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案情回顾




据悉,2021年8月,家住福州的徐女士从网络平台联系到一位自称西藏导游的王某,随即只身一人前往西藏,与王某签订了十日大环游旅行服务合同,徐女士共计支付王某行程费及押金11300元。



经交谈,王某了解到徐女士家境富裕,出手阔绰,便产生了骗取徐女士钱财的想法。



王某先以旅游车坏掉为借口不带徐女士出行,后又以改变旅游线路需支付费用、行程保密需交押金、其先行垫付押金后被公司发现需要转账、代购机票等种种理由骗取徐女士转账共计18万余元,王某将上述骗来的钱款用于还债及日常消费使用。



法院判决


闽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19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王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来源 | 闽清法院
编辑 | 李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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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标签:闽清   导游   诈骗罪   罚金   西藏   有期徒刑   押金   法院   私人   女士   女子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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