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律师说法春节期间,当“熊孩子”遇上烟花爆竹会发生化学反应

熊孩天天有,过年特别多。同时,过年期间也是熊孩子闯祸高发期。


2月1日,河南漯河东城街道两名孩童在小区门口燃放烟花时将烟花扔进下水道里面,引起爆炸,致一死一伤。

据中国消防,广西崇左凭祥市一民房起火,墙壁熏黑,家具烧毁,起火原因为小孩在室内玩烟花引燃杂物。

2月2日下午,湖南衡阳一小区一男孩在电梯轿厢内燃放烟花。浓烟弥漫,火星四溅,物业报警,正在处理。

陕西西安一9岁男孩点燃鞭炮后放进玻璃瓶中产生爆炸,玻璃碎片致男孩腿部、手部、足部等多处皮肤损伤并坏死。


血淋淋的教训触目惊心。下面是往年事故。


2021年2月3日,甘肃白银。两位妈妈带着各自孩子外出,孩子就在她们面前的井盖上放鞭炮却不阻止,两儿童一人轻伤,一人重伤。

2021年2月12日,大年初一,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发生一起窨井燃爆事故。一名6岁女孩燃放烟花不小心将化粪池沼气引燃致爆,被掀起的井盖砸中,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2021年2月12日,大年初一,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发生一起窨井燃爆事故。一名6岁女孩燃放烟花不小心将化粪池沼气引燃致爆,被掀起的井盖砸中,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还有更多……爆炸只有一瞬间,给家人留下的伤痛却是永久的。

下水道内垃圾、有机物经过发酵,积蓄的甲烷气体加上地下长期封闭压强大,遇明火极易爆炸。窨井下面还可能会有燃气管道,如果管道泄漏燃气量大,和小小火星来一个激情拥抱,引发的便是连锁爆炸。


炸井盖似乎对熊孩子有着独特的魔力,旺盛的好奇心伴随参与人数而膨胀,他们不知后果,不知责任,年年闯祸,屡禁不止,仿佛必须亲身吃一堑才能长一智。

养不教,父之过。父母作为监护人缺位,为悲剧的发生埋下了种子,还要对结果承担责任。


1.监护人需对熊孩子造成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赔偿优先用熊孩子的财产(压岁钱)支付,没有的再由监护人赔偿。


2.孩子伤亡,各方按照各自过错程度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的商贩、未尽到安全保障和提示义务的物业公司都是责任人。


2017年2月8日,张某某和同伴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一小区内的文具店购买鞭炮,后在小区的地下道窨井盖上燃放,引起爆炸致使张某某受伤。之后,张某某将玩伴及文具店老板、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后获得各方支付的赔偿共计10万余元。


为人父母当尽心尽责,谨防“熊孩子”玩炮惹祸。确保做到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远离下水道等易燃易爆危险源、燃放后检查并清除余火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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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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