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未婚生育登记可能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发布的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同时还取消了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的限制,明确“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很明显这一政策的提出是对三胎政策的延续,也是妇女生育自由的高度体现。但是正如罗翔老师所说:如果自由不加以限制,一定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试想一下,小三、小四生的孩子可以正常登记,还可以顺利继承遗产,原配妻子会怎么想,婚姻的稳定性又如何保障,离婚率是不是又得上一个台阶。

未婚也可以生育,虽然没有否定代孕的合法性,但是给代孕行为提供了更大的操作空间,提高了强者对弱势女性子宫和生育权的剥削的可能性。

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或者母亲,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孩子会不会遭到周遭人员的歧视,他的心理能否保持健康,作为单亲,一个人是否能够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孩子的权利又如何保障。

有资源,有地位,有魅力的男性可以和多名的女性保持关系并育有子女,平凡或贫穷的男性却很难找到一个女性伴侣,大量光棍人士的存在,是否会助长黄色产业的兴盛,提高性病的传播率,对社会是否又是个重大的安全隐患。

单亲家庭的孩子存在教育欠缺,极易导致人格和心理上的缺陷,长大以后也容易不务正业,走上犯罪的道路,影响社会的治安与稳定。

种种担心,不无道理。非婚生育合法化不仅是伦理上挑战传统道德、破坏传统家庭、违背公序良俗,还会危及女性和儿童的权益,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我国的生育情况虽然不容乐观,国家国家鼓励生育二胎、三胎,但是我们不能头痛医头,丝毫不管未婚生育登记可能带来的种种不利影响,我们应该找到更好的人口解决办法,未婚生育登记不宜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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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9

标签:强者   头痛医头   弱者   公民   子女   男性   传统   孩子   政策   女性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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