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未婚先孕?硬要这么理解也未尝不可。
事实上是出台四条新办法:
一、生育登记取消结婚与否的限制。
二、取消生育数量的限制。
三、简化生育登记的要求。
四、增加信息共享的要求。
先说第一条,也就是大家讨论比较激烈的一条。其实说白了,出不出台这一条,不想生的还是不会生,想生的有没有规定偷偷摸摸也要生。
孙宁先生言辞激烈的说新办法出台是鼓励滥交、为有钱人养三宫六院提供温床。
这个说法有失偏颇。
你开宝马奔驰在乎它比捷达费油吗?对于有钱人来说,能用钱解决的事那都不是事。
而且生下来了,那是大人的问题。小孩何辜?(莫名想到一个网络梗:他只是个孩子啊!)
在我看来,这恰好是社会的进步。我们的国家更包容、更人性化了。
旧社会女子未婚先孕被沉谭、浸猪笼、火烧水淹的事可不少。就算到了如今,也免不了遭人指点唾骂、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马洛斯在1943年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阶梯:
生理——安全——社交需要——尊重——自我实现。
80年过去了,我们实现了什么呢?吃饱穿暖了、社会安定了、可以呼朋唤友自由恋爱了、那么物质上、精神上能否要求更多一点点呢?能不能得到更多的包容与理解呢?
这些都是自我实现的基础。
生而为人,是不是可以少些没必要的束缚,多一些选择的余地?
有很多很多的城镇乡村。女孩子一到年龄便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稀里糊涂便嫁了。
第一年结婚,第二年生子,第三年养孩子,第四年继续生……
有谁考虑过、问过她们准备好没有?
可以说就是一纸婚书将之捆绑。
孙宁先生说得好简单,一个结婚证十块钱,谁差这十块钱呢?
没人差这十元钱。但这薄薄的小红本,承载了很多很多“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很多很多“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生育登记取消结婚与否的限制”这条,代表官方想要祛除这几千年累积的恶臭,打破人们身上背负着的沉重的隐形龟壳。
看到一条新闻,说的是春节过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人数暴增。
人们常说孩子是“爱的结晶”。红本本保证不了爱永存,也保证不了孩子的幸福成长。在这快节奏的物质社会,甚至导致了更多眼泪与纷争。
让利益的归利益,让爱只是爱。很好。
从增加人口的角度来说,其实不见得有多大的效应。因为人们的思维不一样了,一个套套就能解决的事搞那么复杂干嘛?
解开女性的束缚,让她们得已体现自我价值。我相信如此对社会的贡献更大,不论从哪方面讲。
多谈几次恋爱有错吗?当爱真正来临时,“结晶”是所有人渴求的。
时代不一样了,人们正努力挣大眼睛。试图真正看清自己。
给负重前行的人们减去一根稻草也是好的,对吧。
欢迎观众老爷表述自己的看法,一起自由讨论。
页面更新: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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