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生孩子不需要看结婚证了,想和谁生就和谁生


这两天,四川卫健委发布新版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其中最引人注目,也是争议最大的一项就是生育取消了是否婚姻的限制。办法中说,

“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检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说白了,以后生孩子不需要看结婚证了,可以随便生了,而且你想生几胎就生几胎,一点也不限制了。

既然给孩子上户口不看结婚证了,结不结婚也无所谓了,说不定,婚姻制度很可能都被废掉了。

以后男女青年想生孩子就生,想和谁生就和谁生,不用再被一纸婚书束缚了。

其实,这就是一种进步,尤其是对女性来说,等于把被剥夺了几千年的生育权利又还给女性了。

要知道,在人类社会中,婚姻是一种人为发明的制度,关于婚姻的起源,有三种有意思的传说:

传说1:

古代皮挨甘人(Piegan)男女最初并不生活在一起,女人蓄养水牛,鞣制牛皮制成衣物,贮存风干的肉块,采摘浆果,装饰小屋。男人则很穷,不会建造房屋,不会制皮,饥寒交迫,只能蹲在山坡上等待女人挑选他们作为配偶,才能结束这种悲惨的生活。

传说 2:

男人们捕猎野生动物作为食物,擅长合作,制作工具,学会用火,开凿洞穴,女人们则十分贫穷,她们被生育所累,无法为自己和孩子找到足够的食物,也不知如何保护自己不被猛兽所害,她们主动提起婚姻,用性来交换保护和食物,男人将自己的女人安置在洞穴内,保护她们远离猛兽和情敌。

传说 3:

婚姻的缘起是男性为了压迫女性,男性为了自己的私利,努力控制女性生产和生育的权利,男性强迫女性结婚,通过诱拐轮奸或者殴打女性来满足自己的意愿,婚姻的历史功能是利用女性作为一种达成男性同盟的工具,婚姻是男人利用并剥削女人劳动的主要方式之一。

明眼人一眼看出,传说1,只不过是女性的一种自我安慰,传说2、3,才一语道破婚姻制度的本质,那就是男性对女性的利用与剥削。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认为

“婚姻,是为了保障每个男人都能拥有属于他的奴隶。”

毫无疑问,妻子就是每个男人合法拥有的奴隶。结婚证,那就是奴隶的卖身契。

凡是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奴隶只不过是奴隶主的财产,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妻子和男人家中的鸡、鸭、鹅、狗、马、牛、羊一样,都是能增值的。

在人类历史上,家庭是一个基本的生产单位,无论男女,在涉及婚姻问题的时候,首先考虑的就是经济问题,最近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江西1000万彩礼事件充分证明了,“婚姻就成了两个家庭之间的财产交换。”当男性花了巨额彩礼之后,就等于把女性当成商品买了回来,丈夫们当然便把妻子当成了私有物,当然拼了命的强调男性对女性的占有,尤其是强调血缘关系,这不仅涉及到亲子关系、家族血脉传承,更涉及到家财产的继承问题。

而单纯的生育,只涉及到了男女生理上的问题。而一套上人为的婚姻制度,生育问题立刻上升到了经济与伦理的高度,变得非常复杂了。

因此,婚姻制度的出现只不过是为了维护男权社会的稳定,是男权社会的配套制度。

它的一切规定,本质上还是倾向于男性的,对女性是有伤害的。

有网友早就说过,

“人类的历史可比婚姻的历史长多了。婚姻是被发明出来的,并不是天然正确。它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

在婚姻起源的三个传说中,有一个隐含的前题,也是婚姻制度存在的前题,那就是女性作为弱势群体,是没办法独立生存的。因此,需要强大的男性进行保护,女性得到了保护,顺理成章的成为男性的奴隶,失去了独立意识。

换句话说,女性只有得到男性的认可,她才能在这个社会立足,得到男性认可的先决条件,就是进入婚姻,生出属于男性家族的孩子,女性自从失去孩子的冠名权,就意味着,在未来这孩子在法律意义上只属于男性家族,而有了男性家族的庇护,女性和孩子都有了生存的保障。

女性生出的孩子,不属于女性自己,这实际上就是对女性的一种剥夺。

最要命的是,这种剥削几乎是单方面的,因为那男性,尤其是能力强的男性,几乎不受婚姻制度的束缚,古代有三妻四妾,近现代有小三、二奶,男性只要能力强,本事大,基本上也是想和谁生,就和谁生。

因此,想要摆脱婚姻制度对女性的压榨,把生育的权力给夺回来,最根本的还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自我能力的提升,换句话说,女性不依靠男性也能活得很好,最起码,没有男性的帮助也能抚养孩子。

最近四五十年,中国女性地位日益提升,尤其是近二三十年,女性的自我意识觉醒很快,都市精英白领,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供房买车,在抚养孩子方面,能完全不依赖男性。女性还图男人什么呢?

女性如果有能力,那也是想和谁生就和谁生,想生几个就生几个,而且还不担心冠名权的问题,是自己生的,当然和自己一个姓。以后财产继承什么的,就少了很多麻烦。

女性经济独立了,想和谁生就和谁生,想生几个,就生几个,女性不再被婚姻制度压榨,得到了最大程度的解放,这不就是人类的巨大进步吗?

当然,目前这个规定还只是在四川试点,我相信在目前人口急剧下跌的情况下,很多省份会陆续跟进,我建议建立立刻展开调研,尽快出台配套的修法、修改规定、修改执行方法这样才能保障社会整体层面的稳定,提升社会整体层面的价值观。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30

标签:奴隶   财产   男性   婚姻   家族   制度   孩子   女性   男人   社会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