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万元!中山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就业创业补贴来了

近日,中山市南朗街道办事处出台《翠亨新区(南朗街道)促进就业创业补贴实施办法(暂行)》,对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提出多项奖补,着力为南朗街道户籍人员返乡就业创业提供优良环境。

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每月可领500元

政策内容分为就业补贴和创业补贴两大版块。其中,就业补贴分为户籍人员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面向具有南朗街道户籍的人员。

其中提到,初次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与辖区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同一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的城乡劳动力,给予申请人一次性1200元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补贴 。具有本街道户籍,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与辖区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符合相应条件每月可申领200元就业补贴。

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毕业年内(即毕业前一年和毕业后一年)在辖区内实现就业,符合相应条件每人每月可申领500元,自首次申领补贴月份起24个月内可享受补贴。值得注意的是,首次补贴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补贴按半年发放一次,若24个月内离职停止发放补贴。

首次自主创业可一次性领取5000元

创业补贴则分为自主创业奖励和自主创业贷款贴息。在翠亨新区(南朗街道)首次实现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经营六个月以上的,由南朗街道创业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创业金5000元。如吸纳本街道户籍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每吸纳一人额外补贴3000元,补贴加奖励金额最高5万元。

对于已享受翠亨新区(南朗街道)自主创业奖励的创业者,因自筹资金不足,与合法的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取得金融机构贷款且按期还本付息,由南朗街道创业专项资金给予贷款贴息扶持。贴息贷款的本金最高为人民币20万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申请小Tips:

申请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美景大道46号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朗分局

联系电话:0760—28191238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苏芷妍

【作者】 苏芷妍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07

标签:新区   街道   中山市   中山   申请人   劳动合同   户籍   金融机构   贷款   困难   人员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