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绿道二期公共服务配套及商业项目发布招商公告

为满足游客需求,提升游客体验感和景区美誉度,东湖绿道二期公共服务配套及商业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一

01项目内容

为增强东湖绿道二期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丰富东湖绿道二期景区场景和经营业态,计划在东湖绿道二期PPP项目权属的部分场地以公开招商的方式新增引入公共服务配套及商业项目。

02项目名称东湖绿道二期公共服务配套及商业项目公开招商项目。03经营期(合作期限)

1-3年,根据经营业态及合作模式协商确定。

04合作模式

经营商业服务配套类的,以固定租金模式为主;经营交通服务配套类和商业项目类的,以保底租金 营业额分成或分润模式为主。具体合作模式一事一议,以双方磋商洽谈结果为准。

05场地区域

东湖绿道二期权属场地的白马洲头—桃花岛(毗邻华侨城欢乐谷、杨春湖城市副中心)、万国公园(落雁景区南侧、磨山景区以东)、马鞍山森林公园(吹笛景区)之毕山竹影(邻近森林公园北门)等区域,不含上述区域的驿站及其附属广场、停车场(详见附件:东湖绿道二期招商区域地图)。

招商业态二

1.公共服务配套类

(1)商业服务配套:

流动驿站(文创售卖、轻食餐车、自动驾驶售卖车等)、自动售卖机(包装饮料、包装休闲零食、儿童玩具、旅游纪念品等)、抓娃娃机、(充电宝、童车、雨伞/阳伞、智慧马拉松)租赁、望远镜、自助图书馆等。

(2)交通服务配套:

共享电单车、亲子电动代步车。

2.商业项目类

(1)陆上:

露营营地、草地音乐会、文创及美食市集、儿童嘉年华、亲子游乐项目;以及其它适合在上述场地落地经营的休闲娱乐项目。

(2)水上:

桨板、皮划艇等。

招商要求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报名。

2.报名者(意向经营者)为法人的,必须持有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 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为自然人的,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3.不接受自带污染、安全事故风险高的经营项目;实行保真经营、严禁假冒伪劣入场经营。

4.本次招商坚持“品质至上,品牌优先”导向,意向经营者的经营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品质、形象、经营能力应与国家5A级景区相匹配,知名连锁品牌和成熟的产品/项目优先合作。

5.在国家5A级景区有经营相同或类似项目经历的意向经营者优先合作;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优秀的意向经营者优先合作。

6.信用记录不佳的意向经营者不予考虑。

7.意向经营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的招商流程及规定。

相关要求和说明四

1.我公司不统一组织报名者到招商场地察看现场,请报名者自行到招商场地察看场地、了解情况。意向经营者参与本招商项目报名,则视为已了解并知晓该招商场地的现场状况。

2.所有经营者必须服从我公司的管理,不得将经营场地擅自转租、分租;不得将经营场地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不得改变经营场地的用途;不得在经营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经营者应按场地租赁协议约定的经营用途开展经营。若经营者有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场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经营者承担。

3.意向经营者提交报名材料后,我公司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招商要求的则约见洽谈,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4.特别注意事项

(1)东湖绿道二期上述招商场地为PPP项目;

(2)除商业服务配套外,其余招商场地按现状交付使用;

(3)场地如须进行搭建,须提前向我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搭建方案,获批后执行。

招商报名五

1.报名期限

本招商公告长期有效,欢迎来电垂询。

2.报名材料

经营产品/项目的资料、经营项目概念性运营方案、场地租赁意向书(含报价)、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企业征信/个人征信报告等。

3.以上报名材料(盖章或签字)请现场提交至: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渔光小路楚风园停车场绿道公司

4.提交报名材料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5.招商联系人

项目部张部长

18064117789

13995549896

绿道二期招商区域地图六

【来源:武汉东湖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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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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