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原创 - 网络传销案件的特征


2022

律协刑事辩护协会

2022 年会优秀论文


前 言

随着社会逐步进入互联网4.0时代,传销犯罪也借助互联网的“东风”及电子商务的包装进入到“网络传销”时代。实施方式为先注册电子商务企业,再构建电子商务网站,通过网站发布以电子商务和创新为名的传销内容,利用国家对电子商务产业扶持的相关政策,以网络营销等名义收取入门费,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通过高额的返利机制引诱会员发展下线。


早在2005年《禁止非法传销条例》就概括了传销的基本形式,即拉人头型、收取入门费型、团队计酬型,网络传销犯罪实质上是传统传销模式借助网络便利而升级异化的犯罪模式,但相较于传统传销案件,网络传销迷惑性与隐蔽性更强,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波及地域广。


例如2016年的“善心汇”案,公司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名义,通过善心汇众扶互生网络系统发展会员约590万人,发展层级75层,涉及资金数百亿元。然而2022年两高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追诉标准(二)》)的规定,仍然以30人3级这一较低追诉标准作为入罪门槛,为解决网络传销认定及证明难题,司法机关采取所谓“穿透式”“实质性”认定的标准,在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乱象和困惑。



2022


网络传销案件的特征


网络传销案件主要呈现三种运作形式:一是线上拉人头型。仍然是传统的拉人头以下线人数返利,网络仅是宣传和通讯的工具。二是资本运作型。组织者注册企业建立商务网站,假借国家相关扶持政策,虚构投资项目,设立各种返利机制,激励会员发展下线。三是点击型。通过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获取佣金,经营者发布广告链接,他人点击实施了注册或消费行为,则发布者获得佣金。具体可以归纳为下列特征:



(一)

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传销活动

以新奇概念开展项目

新型传销组织往往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宣传活动,以“电子商务”、“理财投资”、“慈善捐赠”“网购”“网络营销”“网络投资”“网络加盟”“网络游戏”“网络劳务”“区块链技术”“数字货币”等为噱头等为幌子进行宣传,为骗取大众信任,甚至成立各种类型的公司以“网络招聘”的形式进行非法传销,由于其与传统的以虚假产品和服务为名发展下线传销不同,且外观上有合法注册公司,也不再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方式等暴力或软暴力方式,普通人群难以分辨,再借助网络的放大镜作用,其会员发展速度更快、规模更大、效率更高、隐蔽性更强。例如成立某理财咨询有限公司,对外宣传“ALB”平台中虚拟货币“E币”、“BKI”币投资项目,引诱投资人在“ALB”平台开设账户。




(二)


人际关系弱化,在“洗脑”上更注重精神控制

在身份上以虚拟代替真人


网络传销上下线之间可能是从未谋面的陌生人,人际关联明显弱化。较之传统传销案件,网络传销案件在宣传和“洗脑”上,不再完全依靠传销骨干力量进行宣讲授课,也不再实施人身控制非法拘禁传销参与人员,而是利用网络本身进行传播,由于网络传播打破了传统犯罪中人员与地域限制,传销组织者只要进行优良营销和包装就可直接吸引传销参与人,因此参与人数更广。在身份认定上,传统传销需要真人参与到组织中,而网络传销是将与身份证绑定的IP认定为一个参与人(会员),一个真人可能操作多个IP。




(三)

在组织结构上,朝着所谓“家庭式”转变

组合方式更为灵活



为逃避打击、便于管理,新型传销组织逐渐演变出两种组织架构模式,以“经理室”为单位封闭发展和“树大分枝”发展模式。前者一般以“经理室”为单位独立发展,内设管理、培训、财务、业务员等多个层级和岗位,同时划分为若干个家庭,通过租赁房屋作为传销网点分散在不同点位,进行“家庭”式封闭管理。后者为规避发展3层级30人这一构罪标准,不断将骨干外派用以发展新的团队,或者满29人即解散从新提取佣金等,在人员和层级濒临构罪临界点时有针对性的将业务员在各“家”间经常调动,打乱人员结构,增大人员流动性。





(四)

公司化运作,层级相对扁平化

资金流转更为复杂


由于网络社交的匿名属性,导致网络传销很容易突破传统传销的诸多限制,通过网络大范围辐射传播,这就使得网络传销与 传统传销相比,层级关系相对扁平化。传销组织内部实施严格的条线化、系统化管理,通过微信群发号施令、交流工作,各参与者不能越级加群,无法了解体系结构,同时一有风吹草动立即解散微信群,给侦查机关循线追踪带来困难,造成高层级的组织领导者难以到案。在资金运作上,网络传销有专门的资金运转系统,实际资金运作存在操作系统与实际银行流水两条线,系统数据与银行流水并非完全一致,其复杂的资金运作方式使得犯罪金额更难查实。




(五)

人员构成上,“精英化”趋势明显

参与人员学历层次不断提高


参与者的学历也不断提高,不乏具有大学本科等相对较高的学历层次,甚至不乏知名大专院校毕业生,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成为他们“发展”的助推器,使其在传销体系内部迅速“成长”为上层管理人员等骨干成员,如善心汇组织领导传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为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先后多次加入不同传销组织,并利用财经专业知识迅速“成长”为组织高级管理层,经调查李某曾系某重点财经高校学生会主席。

网络传销犯罪在总体上呈现出隐蔽性更高,反侦察能力更强的趋势,而复杂的传销模式加入网络平台助力后,案件事实变得更为复杂,证据更为繁多庞大,这在客观上加大了司法机关办案难度。



律 师 简 介


罗 艺 律 师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擅长领域:

刑事犯罪、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企业法顾、企业合规、合同纠纷、工程纠纷、企业知识产权风控、执行纠纷 。

个人简介: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近10年法律工作经验,锦湛律师事务所刑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曾先后就职于某法院、国有银行总部,获中级经济师职称,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证书,拥有丰富的法律、风控、会计、审计及合规经验,是一名卓越的复合型专家律师。


曾处理过上百起金融领域、刑事领域法律纠纷,开展过上百场法律风控培训,指导多家民营企业建立合规管理制度,独立撰写的《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之构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适用研究》《域外企业合规在企业犯罪治理中的价值与借鉴》《银行信贷业务的刑事风险防范—以违法发放贷款罪为中心》等多篇专业性论文均被国家级法学期刊、银行内刊收录,尤其擅长刑事、金融、商事、企业合规、商务谈判等领域,以丰富的职业经历、多元的专业背景造就“一专多能”的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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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传销   案件   层级   网络   特征   传统   资金   组织   人员   会员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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