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有继承权吗?

宋爷爷年轻时候做生意,淘换了一些值钱的宝贝,想作为“传家宝”留给孙辈。可他去世时孙子还没有出生,那他的孙子能享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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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换句话说,就是当孩子已经出生来看待。所以宋爷爷孙子或孙女有继承的权利。当然,胎儿没有自我意识,继承需要妈妈代为接受,但是胎儿分娩时为死体时,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以胎儿需要顺利出生并存活下来,否则已继承的遗产就要收回去重新分配。

《民法典》是一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通俗易懂并不难学,跟着我每天看一个小案例,每天学习一点,同时宣讲给周围的同事或朋友,增加我们的法律意识,让我们用法律的力量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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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9

标签:继承权   胎儿   权利能力   孙辈   民法典   孙子   遗产   民事   爷爷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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