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农商行被罚250万 涉“七宗罪”

中新经纬12月21日电 银保监会网站21日披露的罚单显示,因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购房等七项违法违规行为,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余杭农商行”)被罚250万元。

银保监会网站截图

据浙银保监罚决字〔2022〕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余杭农商行存在七项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房地产项目融资业务不审慎,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

二是个人二手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审慎,部分贷款被套取、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贷款发生违约。

三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四是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五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资金被挪用于资本市场。

六是在未掌握底层资产和资金真实投向的情况下,延长投资信托计划期限不审慎。

七是未能通过有效的内控措施发现并纠正员工违规保管客户物品。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显示,张蕾、吴培华是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二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傅兴法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余杭农商行罚款250万元;对张蕾、吴培华、傅兴法分别警告。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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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标签:商行   商业银行   决定书   借款人   流动资金   审慎   经纬   行政处罚   贷款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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