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养老金重算补发陆续启动,企退职工统一补发11个月养老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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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消息,截至2022年12月,全国31个地区都已经公布了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时间稍晚的地区浙江、福建和内蒙古也相继在12月前后发布了当地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

根据全国31个地区公开的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来看,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上海11396元,北京11082元,西藏9900元,也就是说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超过一万元的地区仅有两个。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广东省2022年10月3日发布的全省平均工资、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养老金计发基数通知中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82元/月,深圳市计发基数另行公布。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2022年10月24日发布的关于公布深圳市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其中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深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0795元/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省同期计发基数执行。

因此,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超过一万元的地区有三个,分别是上海,北京,深圳。

另外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排名后三位的分别是黑龙江5865元,河南6355元,广西6442元,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低于7000元的地区有7个,分别是河北、贵州、辽宁、山西、江西、广西、河南和黑龙江。

最近有不少地区的退休人员提出疑问:31省养老金重算补发陆续启动,企退职工统一补发11个月养老金,是真的吗?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虽然2022年养老保险基金已经实现全国统筹,但是仅仅只是针对养老基金的统收统支,而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高低主要与全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挂钩。

目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核定,养老金的重算补发,以及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公布,主要以省一级统筹为主,这也就造成了全国各地区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公布时间并未统一,部分地区2022年9月份就已经发布了当地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部分地区2022年12月前后才公布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

总而言之,全国各地区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的时间并未统一,进而导致全国各地区2022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重算补发工作的开展时间是不一致的,因此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金重算补发的具体金额,补发月数,具体到账时间都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2022年12月,31省养老金重算补发陆续启动,企退职工统一补发11个月养老金,显然并不正确。

那么,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哪些人能够享受11个月养老金的补发呢?

首先,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之后,能够享受养老金重算补发的人员,仅仅是针对2022年新退休的人员,并且是于当地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之前就已经办理完成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

也就是说,这部分2022年新退休的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的核定,采用的是2021年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的养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2022年新退休的人员,在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之后,才申请办理退休,使用的是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核定的养老金,那么是无法享受养老金重算补发待遇的。

其次,各省份养老金的重算补发工作,是以市一级统筹为主,同一个省份2022年新退休的人员,如果不是在同一个城市办理的退休,那么养老金重算补发的时间也会有所差异。

最后,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之后,2022年新退休人员养老金重算补发的具体月数和具体金额,是因人而异的,影响因素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第一是2022年新退休人员申请办理退休的具体时间。

第二是当地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的具体时间。

第三是当地人社部门开展养老金重算补发的具体时间。

举个简单的例子,江苏省2022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发布2022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基数的通知》,其中规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按8309元执行,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按8988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2470元执行。

江苏省苏南地区,其中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以上地区2022年新退休的企业职工于2022年10月前后就已经收到了养老金重算补发的差额部分。

而苏北地区包括徐州、连云港、宿迁、淮安、盐城,和苏中地区包括扬州、泰州、南通,以上地区2022年新退休的企业职工12月前后才陆续收到养老金重算补发的差额。

假设江苏省某企业退休人员2022年1月办理退休,2022年2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当地人社部门2022年12月开始办理养老金重算补发的工作,那么该企业退休人员可以享受2022年2月至12月的养老金重算补发,共计补发11个月的养老金差额。

因此如果企业职工2022年5月办理退休,2022年6月按月领取养老金,2022年10月当地人社部门开始办理养老金重算补发的工作,那么对应可以享受2022年6月至10月的养老金重算补发,共计补发5个月的养老金差额。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能够享受11个月养老金的补发,仅仅只有2022年1月办理退休的企业职工才有可能享受,并不是所有企业退休人员都可以享受11个月养老金的重算补发。

那么,2022年新退休的企业职工,养老金重算补发,具体可以补发多少金额,如何计算呢?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江苏省某企业职工2022年1月达到60岁办理退休,退休前按照100%参加社会保险,逐年缴费15年,其中江苏省2021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74元,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309元,涨幅约为4.2%。

那么其2022年2月可以享受的养老待遇,包含两个部分:

一是每月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约为:7974 (1+1) 0.5 15 0.01=1196元。

二是每月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约为:7974 0.08 12 15 139=826元。

那么,该企业职工2022年2月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约为:1196+826=2022元。

如果该企业职工所在地区2022年12月开始养老金重算补发,那么其可以享受的养老待遇包含两个部分:

一是每月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约为:8309 (1+1) 0.5 15 0.01=1246元。

二是每月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约为:7974 0.08 12 15 139=826元。

那么,该企业职工2022年12月重新核定后的基本养老金约为:1246+826=2072元。

因此该企业职工2022年12月可以享受2022年2月至12月共计11个月的养老金补发,共计约为(2072-2022) 11=550元,与此同时从2023年1月起将按照重新核定后的养老待遇进行发放,预计每月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2072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有什么疑问,欢迎留言评论,感谢您的点赞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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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2

标签:养老金   职工   江苏省   差额   基数   深圳市   待遇   基本养老金   时间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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