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诸暨启用最新社保缴费基数!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6号),明确2021年我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89240元。按照省统一规则,诸暨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启用。

从2022年1月1日起,诸暨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1年度加权平均工资的300%(22311元/月)下限仍按2021年度标准执行(3957元/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养老保险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需要注意

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启用后,灵活就业人员原缴费基数对应的缴费档次相应降低。如需继续保持缴费档次,或再提高缴费档次,需在2022年12月25日前办理缴费基数变更

例如:灵活就业人员张某,于2021年参加养老保险,选择缴费基数为6594元/月,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用1318.80元,相对2021年的缴费基数,张某的缴费档次为100%。2022年度社保基数启用后,张某若继续按照6594元/月基数缴费,相对2022年的缴费基数,他的缴费档次降为88.7%。如要继续保持100%档次,则需要办理缴费基数变更,将缴费基数提高到7437元/月。

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下限(3957元/月)和上限(22311元/月)之间自行选择,表格中为选择较多的5个档次。

缴费基数提高途径

1.掌上办:登录“浙里办”手机APP,站点选择“诸暨市”,搜索“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变更”事项---进入办事---填写调整年月、调整基数等信息,其中“调整开始时间”建议选择2022年1月

2.窗口办:携带身份证或者市民卡,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或市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

“调整开始时间”选择2022年1月的,会产生补差金额,将于次月扣费,请在代扣代缴卡内足额存入社保费。

咨询电话:0575-87113762。

来源:市人社局社保中心

审核:周国苗

责任编辑:沈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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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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