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1039可以低成本利润回流?洗洗睡吧

最近有些卖家说正在走或计划走1039,理由是:成本低,钱可以直接安全回到我的账上。

今天Kristy给卖家提个醒:

1)1039成本并没有卖家想象的低!

2)1039存在一定的风险,走它需谨慎!

总之我们一般不给卖家推荐1039,这种有风险的操作,将来若哪个客户暴雷了,卖家损失,我们也无颜面对信任我们的卖家朋友们。下面说说原因吧。

一、1039真的是你理解的那样吗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1039到底是什么,现在受到一些宣传影响,有些人以为1039就是国家给跨境电商开的合规“口子”,跨境电商想要搞利润回来最好的方式就是走1039,这其实是大大误解了。

1039,学名“市场采购”,是2014年海关总署推出的一种特殊的海关监管方式: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1039)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批次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1039出台的背景是源于国内一些【市场聚集区】(比如义乌小商品城、花都皮革城、泉州石狮服装城等)里很多小商户,由于“货散、单小、品种又多”,一来不好找物流商拼柜,二来由于自己没有出口能力和资质,还得委托外贸代理商出口,出口和回款都比较麻烦,三来确实也不好解决增值税发票问题。

而1039的特点,正好解决了他们的难点:

1、1039可以让这些小商户的散货出口更方便,可以直接拼柜,通关也方便快捷;

2、1039的收汇方便,外商可以回款至外贸代理商,也可以直接回款给那些市场聚集区的经营者(商户),这样这些商户出口和收汇方便多了。如下图:

二、现在1039政策被滥用情况比较普遍,卖家使用需谨慎

目前使用1039有几个坑,卖家要特别谨慎:

坑1:现在存在大量“硬靠政策”的问题:

上面的图可以看到,1039针对的是“市场聚集区”里的商户(多指个体工商户)出口,但现在有些地方的1039是这样的:你来我这儿注册一个个体户,也不用实际租地址,挂靠一下就行了,一年挂靠费很便宜,一两千或者几千块就搞定了。在当地注册一个个体户,就算是入驻了,这种“硬靠政策”的做法,很可能给自己未来埋下地雷。

坑2:目前市面上的1039存在大量“高报”的问题

什么叫“高报”?比如100w的货值,出口价算他个200w-300w!毛利高达50-67%!跨境电商或外贸行业平均利润有这么高吗?

为啥要这样“高报”?很简单,从卖家走1039的初衷来说,很多卖家走1039都是为了“回利润”,为了多回利润,不得已高报。

如果按正常的加成10%-30%,那基本回不了多少利润!如果要注册多家个体工商户,这个成本又升高了,所以,能报高点就报高点吧。。。

这种“高报”严重脱离实际业务情况,如果您有这种情况,那Kristy劝您还是好好规划规划吧!

坑3:“核定征收”的风险不可小觑:

1039出台的目的是解决市场聚集区的小商户的通关难点的,但目前外界大多数对它的关注点在于所得税“核定征收”,意思是不用发票,可以直接按5%-10%的利润率来核定利润,然后再按5%-35%的“个税-经营所得”的税表来计算税额。甚至个别地方一分钱税都不用你交。

听起来好像很诱人,但许多卖家都是被告知“不用去xx市场实地经营,直接在那儿注册个体工商户,就可以了”这种“硬靠政策”的方式去走1039的,实际上卖家的业务并不是小商户,而是体量超大的有限公司!并不在【市场聚集地】经营,而且实际人员和仓库规模远远脱离了个体工商户的实质。

有些卖家为了“多回利润”,还不得不注册多家个体户用来走1039,这样相当于把自己的业务人为“拆分成”了众多个体户。天虹商场把货架一个个拆开就跟楼下的小卖铺一个样?和平饭店每道菜拆开报税跟煎饼果子摊一个样交税?您觉得这合理吗?

这种以避税为目的的“转嫁”手段,若未来被查,是否会视同“公司收入”,按收入或核定利润的25%补企业所得税,并按20%补个人所得税,以及相应罚金滞纳金?这都是存在的潜在风险,卖家需提前考虑。跨境电商卖家是经不起这样的风险的。

千万别忘了薇娅以及后来众多网红的前车之鉴,被罚13个亿,主要原因就是薇娅通过一系列手段,将原本要交的个人所得,变成了自身经营所得,利用核定征收等“政策”少交了几个亿的税。最后薇娅的老公发的声明还把责任推给了“税务筹划机构”。

但真正需要补税的时候,谁会帮自己出钱?结果呵呵了,负责任的还是卖家自己。如果觉得查税仅仅针对影视行业,也千万不要忘记当年霍尔果斯是著名的“税收洼地”,大量艺人、其他行业企业主在那里“开设企业”,最后在2020、2021年引发国家关注,大量稽查案件公布,也有大量影视及非影视行业都纷纷主动补税(当然,自己补税也少不了罚款和滞纳金)。

跨境行业一直不易,且行且珍惜。

坑4:这个政策真的是“政府支持”的吗?

一些要磨刀霍霍准备走1039的卖家都表达了同一个观点:xx说了,核定征收是税务都默许的,这肯定没问题。呵呵了,税务可能只是暂时没有时间管这块,未来会不会回过头来稽查,谁知道呢?

而且前面说了,大部分卖家都是“硬靠”的个体工商户,并不是真的个体工商户,现在税务没说有问题,不代表未来没问题!

通过好好税务规划,能梳理好业务流程,而且税务成本也是大部分卖家能接受的,好好地阳光大道不走,为何要走这样的小道呢?

坑5:万万要小心这里面的法律风险

本来卖家是用有限公司经营的,现在变成了个体工商户走业务,大家都知道个体工商户是承担无限责任的,未来若涉及任何风险,都要用投资人(相当于股东)或经营者的家庭财产来承担责任,您可不想让自己的家庭行走在钢丝上吧。Krsity也顺带说一下,目前我们给卖家搭的架构,有各种有限公司可以做到风险隔离墙的作用,并且,真正搭建好上层架构,老板的个税问题也可以有效降低!

三、1039成本真的低吗?

这里抛出个计算,很多卖家是因为1039:“便宜”才走的,但1039真的“便宜”吗?

我们来算个账:

1)走1039首先有个注册+代理记账的费用,大概1.5w-3w;

2)另外有很多代理还会收“管道费用”(还记得1039需要用贸易代理商出口吗?就是那个代理商的费用!),便宜的在出口额的千几,贵的我们见过甚至有3%的;

3)最后就是个体工商户核定后交的个税了!假设一票货成本为220w,出口额450w来算,假设核定利润率为5%,那就是22.5w的核定利润,按照“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五级累计税率表:=22.5w*20%-1.05w=3.45w,大概是“回的利润”的0.8%(3.45w/230w=2%),

再加上部分代理会收的“管道费用”5‰-3%,还有第一年的注册费用(您注册一家,对方就赚一家),综合估计,费率起码是“回的利润”的4%以上(管道费用按1%算,450w*1%/230w=2%,再加上税费2%)

(注意,有些地方可能不收取管道费,但需要走指定物流渠道,在那儿变相也把管道费收回来了)。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100w利润以内2.5%,300w利润4.17%(100*2.5%+200*5%),利润再大些还有其他方式承载。

有些人说小微企业政策再好,钱也没到我个人手上,1039可是到了我个人账上!但实际上,我们做好整个盘子的深度股权架构设计,一样能大大降低个人分红实际税负。

四、写在最后

总结一下:

1、1039目前或存在大坑,卖家在走之前一定要谨慎再谨慎!本来是大规模的有限公司而“伪装”成个体工商户,“硬靠”政策,再加上可能的“高报”行为,这里可能给自己埋下很多雷。

2、并且,“核定征收”本来就是动了我国一直以来“以票控税”的基石,少量地区核定征收出台只是为了解决当地部分小商户的问题,而不是给全国各行各业去用的,盲目听信外界去走,可能会造成更大的隐患。

3、1039的实际成本并不是卖家想象中那样低,要相信,我国现在对中小企业有着非常多非常优厚的政策,好好用下来,综合税负是大部分卖家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不一定非要走1039。

还是那句话,有好好的方式可以规划税务问题,建议卖家慎重选择1039这种目前看来有风险且被滥用的模式(当然,要是您真的是个体户,那完全可以去走)。

有关跨境财税合规问题,若想交流探讨的,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3

标签:利润   个体户   个体工商户   税务   费用   成本   风险   方式   政策   市场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