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能源车再次出重大事故,当中的相关责任划分之我见

事故现场视频截图

11月5日早上,詹先生如往常一样驾驶一辆去年刚买的某款新能源SUV,去离家几公里的水泥门市部看店,等快要到达门店时,拥有20多年货车驾驶经验的詹先生发觉该车制动踏板十分僵硬无法踩下减速。

见此情景詹先生只能继续行驶车辆,并且立即多次按下P档,可是车辆并未减速,而是逐步加速,在双向两车道的乡村道路上,该车车速一度高达198千米/小时。悲剧就此发生,在离詹先生门店1.2公里处撞上了一辆双轮摩托车。

虽然该车有各种辅助驾驶技术,但是在撞击发生后,该车并未做出任何减速措施,继续高速行驶1.4公里后撞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和一名行人后再撞到停在路边的货车余电线杆后,车辆才停下来。

肇事车辆

此次事故总共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最为惋惜的是当场死亡的那名行人,她为该市四中的一名高三学生,该校校长听闻此事后特别悲愤并表示:孩子的成绩特别优秀,希望尽快查清真相,还孩子一个真相。

至于肇事司机当场昏迷,经过救治后人已经清醒,现已排除酒驾和毒驾的可能。肇事司机詹先生坚称所驾驶的该款SUV刹车失灵,才造成此次严重事故的发生。

从一般民众的认知中:对于一个拥有20余年货车驾驶经验的詹先生来说,在没有酒驾和毒驾的前提下,错把油门当刹车以198公里/小时的速度狂飙2.6公里并且持续2分钟是不可思议的。

但是将责任推给事故车辆本身,简单一句刹车失灵对于此次事故中的受害者家人来说也是不能接受的。

于是肇事司机将此事反馈给该款新能源汽车售后部门,该部门通过调查该车后台数据给肇事司机的儿子发来短信。

肇事者儿子短信截图

通过分析该短信可知:

1、车辆在行驶中并没有踩下刹车踏板,这与视频监控中此车刹车灯不亮的结果一致;

2、此车油门踏板长期被深踩,并且保证100%满“油”输出;

3、司机有短暂4次按下P档,但是很快就松开,大家都知道在行驶途中按下p档会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车速10km/h以下时,此时如果你按上p档,那么会紧急制动。
第二种情况:车速超10km/h时,这个时候不会触发紧急制动,只会显示禁止制动警示声而已。

只有长按P档才能紧急制动。长按P档会刹车大力介入,是该车设计时为了防止刹车踏板卡死等极端情况的发生做的补救措施

而詹先生的短暂触发P档行为并不能起到减速的作用。

也就是说:此次事故该车的厂家不存在任何责任。

对于该车厂家给出的事故结论肇事司机詹先生并不认可。目前正在与警方共同寻求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希望可以还原事故真相。

但是从目前新能源鉴定机构的实际能力来说,詹先生估计会大失所望了,因为现有的鉴定技术水平:只能检测以刹车油泵、刹车盘、制动片、刹车相关传感器等硬件进行检测,至于软件层面的“刹车失灵”问题,检测机构爱莫能助,只能依靠分析车辆的ECU,而该车ECU是联网的,所以客观性并不能保证。而且单次检测费用高达8万元。

下面我从法律专长分析此案。

1、刑事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可见在没有酒驾、毒驾的前提下,该名詹先生交通肇事罪是成立的。由于交通肇事罪为过失犯罪,将不产生累犯等从重情节,如果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获得谅解,詹先生平时表现良好,可获得减刑机会。詹先生的刑期应该在三年以下。

如果最终能证明詹先生所驾驶的车辆确实存在“刹车失灵”(可能性微乎其微),若构成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为了保护自己的1个人生命牺牲2个人无辜人员死亡构成紧急避险其实很牵强),有可能可以获得缓刑。

2、民事方面:在排除酒驾、毒驾和肇事者故意犯罪的前提下,该车承保的保险公司需要在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最大额度内赔偿死伤者,不足部分需要詹先生自行补足了。希望詹先生最好购买200万以上的第三者商业险吧。至于该车厂家的责任,民事案件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詹先生需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该车存在其描述的故障造成此次事故,也就是事故发生和车辆本身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这个在实践中很难实现。

关于此案大家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留言告诉我。

#广东一特斯拉失控连撞多车致2死3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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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新能源   有期徒刑   踏板   车速   刹车   司机   事故   车辆   紧急   发生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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