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娱乐讯 天眼查App显示,11月13日,法院公告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致歉声明显示,新氧公司未经杨幂许可,使用其肖像用于“新氧”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不实信息和贬损杨幂的内容。上述行为已侵犯杨幂的合法权利,给杨幂造成负面影响及损失。该公司澄清,杨幂就其肖像的使用未向该公司做出过授权许可,与该公司亦不存在任何合作及其他关系,并就上述侵权行为向杨幂做出诚挚的道歉。
据媒体统计,自2016年10月以来,共有90余位明星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肖像权纠纷”起诉新氧医美。
页面更新: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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