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推进医疗新技术应用,实现医患双赢

1997年2月,英国权威科学杂志《自然》刊登一篇文章,宣布英国苏格兰罗斯林研究所科学家利用山羊的体细胞,成功“克隆”出一只基因结构与供体完全相同的小羊“多莉”(Dolly);此消息一公布,顿时在全世界掀起轩然大波,这可是生命科学的重大突破,因为在此之前,生物界普遍认为一个哺乳动物细胞的发育是不可逆转的,克隆羊“多莉”的诞生,可以说是举世震惊,事件本身不仅突破了哺乳动物单细胞无性生殖的屏障,更使在实验室条件下短期内形成与供体完全相同的哺乳动物,进而衍生出人类也可以实现用自体细胞克隆新的生命、实现生命的延续,这是一个医患双方期待已久的话题。

克隆羊多莉诞生

1997年底我国某报刊报道在山东省沿海某医学研究机构设立了国家级实验室,主要从事人体器官克隆技术的研究,报道说随着这一技术的临床应用,今后患者看病就像汽车开进4S店一样,对故障部位该修的修(治疗),该换的换(移植),一可减轻患者痛苦,二可延长人体寿命。

粗略估计,全国每年大约有十万名各种疾病终末期患者期待器官移植,而能够在理想时间内获得外来器官移植的仅有20%左右,有八万名患者因为没有器官来源不能实现移植,这八万人五年后的存活率不足30%,八年后几乎无幸存者,与之相对应的近年来全国最大的人口减少事件中,2008年汶川地震遇难人数官方公布数据为69227人,也就是说因器官来源不足问题不能进行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的离世人数是2008年汶川地震遇难人数的1.16倍。其次每一名器官移植术后患者需要人为地抑制自身免疫力,避免出现身体对移植器官的排斥,每年的医药费约6-8万元,按患者存活30年计算,每名患者大约医药费开支达200万元以上,按目前医保政策,报销额度为70%-75%,即各级财政支付的额度约150万元/人。

1997年之前,我国器官捐献过程中的绝大部分捐献者为同意捐献器官的死刑犯罪分子,而1997年之后,因为注射死刑和国际社会对中国人体尊严呼声的高涨,新的器官来源基本集中在患者亲属捐献和政府政策引导下的市场交易,在器官来源的数量上导致了需求的较大差异。

我国是一个多人口国家,同时也拥有较为庞大的病患人群,其中一部分疾病终末期患者需要通过器官移植重获健康的体能和机能,而器官供体缺乏已经长时间阻滞了这一美好愿望的实现,主要症结存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 部分决策人对克隆人、克隆器官概念不清,克隆技术遇到了伦理道德问题的严重阻碍

在克隆羊多利诞生之初,部分人忧国忧民的预测,如果在中国克隆一个 ,会导致中国二次开展 ;如果克隆一个希特勒,全人类将再次承受战争灾难,等等。由于担心克隆技术在极个别情况下的副作用的影响,极大地羁绊了克隆技术在实验探索、临床应用的进程。

人体器官捐献流程图

(二)医学界,尤其是医学权威部门、专家专注于传统医学,对克隆技术敬而远之

我国改革开放历经40多年,在医学方面,各种疑难杂症的治疗有了新的突破,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个别地区的空气、饮用水发生了污染,出现了一些新的病种进而影响了一部分人的生命健康,同时随着个人财富的增加,一部分患者的个性化需求也在膨胀,继而出现了一些医患矛盾甚至个别患者家属对医护人员的恶意伤害。在此情况下,部分医疗管理部门、医院把工作侧重于现有医学水平的提高、控制临床医疗风险上面来,对长远发展需要的尖端医学技术的开发受市场预期的不确定性和自有科研经费不足影响被忽视,很多医疗专家对克隆技术敬而远之。

(三)人体器官克隆需要对患者自体细胞进行优化、对疾病细胞进行科学分离,这一课题的应用能力有待提升 

将克隆器官移植于患者需要提取患者自体细胞,存在着自体细胞有可能被病原体侵蚀的风险,带来的问题就是克隆出来的器官不健康,不能完全达到医学目的。

医患沟通争取最佳治疗效果

目前较为理想的方式是对患者人体细胞进行优化、对细胞内病原体部分实施科学分离,目前这一手段仅仅掌握在国内有限的医学科研机构,要想在全国开展人体器官克隆,必须要对疾病细胞科学分离技术作有步骤的推广和普及,才能有效地提升基层实验室、医学专家的实际应用能力,同时也只有对疾病细胞科学分离这一关键学科的实际操作水平的提高,才能使克隆器官的利用更符合医学目的和患者生存的根本需求。

(四)据相关机构统计,我国每年因各种意外事故离世人数近200万人,其中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离世人数近50万人,由于国家缺少相关的舆论引导和法律支持,众多年轻而又健康的人体器官随着生命的离去而消失。我们经常从媒体看到有的身患绝症的患者,自愿将自身其他器官如眼角膜等捐献给有需要的病人,让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在其他人身上得以延续,每当这种无私大爱发生时,在场的医护人员都会在捐献人临终时向捐献人深鞠躬,场面令人泪目和感动。

医护人员争分夺秒提质增效

解决好重大疾病患者生存质量问题,是实现国民基本生存需求均等化的客观要求,是提升国民健康水平的迫切需要,将医学科研课题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要合理布局,有序推进新技术的临床应用。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调整的趋向和国民人口健康生存的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对历年来医学改进效果不佳、短期内严重影响患者存活的病种进行科学的梳理,规划设计解决方案,在国家层面通过立法合理规避我国几千年封建儒家思想对医学新技术的冲击,扩大人体器官供体数量,对人体器官克隆技术临床应用设定相对完善的工作流程,合理配置科学实验、临床应用的行业资源,按照分专业、分层次推进的思路,从更高层面、更宽视野、统筹布局,逐步攻克各种技术难题,稳步推进人体器官克隆等医疗新技术如期实现临床应用。

(一)坚持立法优先,合理化解纯医学目的人体器官克隆与传统伦理道德的矛盾,将人类基本生存需求和司法法律保障紧紧融为一体。医学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是公民生存、生活的最基本需求,本文涉及的人体器官克隆技术要想稳妥落地,必须要有法律保障,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下属的专门委员会择机启动立法程序、通过司法保障解决好人体器官克隆等医学新技术与传统伦理道德的分歧和矛盾,适当简化课题立项、审批、实施过程,优先,真正体现法律体系建设的人性化特点,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同时通过国家立法和市场机制在适龄人群、意外伤害生命垂危人群招募器官捐献志愿者,减少和阻止人体器官资源浪费的重复发生。

(二)落实医学科研经费,保障研究课题目标并如期用于临床。对患者自体细胞进行优化、对疾病细胞科学分离是人体器官克隆技术实施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步骤,对我国国内医学界和大部分医学专家是一项全新的课题,属于世界级的尖端技术。既然不能跨越,又有临床需求,就要设法解决。建议由国家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组成联合工作机构,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资源,做好新技术的引进、消化、推广和吸收。在医疗费用社会保障方面,尝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重大疾病救治专项基金。让相对贫困地区和困难家庭成员患病也能得到有效的救治,真正让医学新技术惠及普通大众。

(三)优化医学科研人才发展环境,解除其后顾之忧,使其放心搞科研

医学科研不同于其它自然科学,事关国家事务行为主体(自然人)的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如果行为主体是病态的,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将无从谈起。因此,国家要落实尖端人才孵化基地师资力量和适龄青年到尖端人才的培养、使用待遇,全方位培植他们的自信心和亲和力,让他们在荣誉、待遇等各方面无后顾之忧,放开思想、放下包袱,全心全意的搞科研,为实现医学科研长远目标不懈努力。

(四)创立器官克隆受益人申请、审核、批准和社保保障机制,让新技术惠及普通民众

目前国民社会化医保体系的框架已搭建完成,广大居民医疗救治的分级诊疗和费用报销设定基本完成。在申请人承担一定费用比例的同时,分阶段在省级管理部门完成项目的立项,由相关专业机构向患者实施提取自体细胞、细胞优化处理、器官培养、移植手术等医学治疗步骤,要探索建立分级支付和多渠道支付的社会保障机制,因为患者处于疾病状态或救治状态,所以在社会保障机制环节的设定上要尽量简化,可以适当考虑由保险机构对克隆、移植过程实行合同项目管理、垫付部分资金的方法,力求让患者在治疗上没有中断、在心理上没有疏远、在费用承担上没有争执、在手续上减少奔波,使各方人员在舒心、和谐的状态下完成对患者的救治和关爱。

我国是发展中的大国,需要改进的方面很多,人的发展是第一位的,必须走在时代前面,各级管理部门要急患者之所急、想患者之所想,超前谋划,分级负责,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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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标签:供体   新技术   器官移植   器官   患者   细胞   医学   医疗   人体器官   克隆技术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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