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和支持成年人,对幼儿施暴,这个口子不能开,后果不堪设想

#媒体人周刊#

成年人能不能对小孩动手,这是一个本不需讨论,但又不得不谈一谈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

根据《刑法》的规定: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安全无责任年龄;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为相对责任年龄,只承担8种严重的特定行为的刑事责任。

刑法

这些法规,自然是出于保护未成年人,最根本的原因,自然是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他的心智还不成熟,还没有明辨是非的能力,所以在做错事时,需要一定的谅解和宽容。

此文,不想过多讨论南京鲁医生打人事件的孰是孰非,嘴都说干了,只想认真聊聊,一个成年人,绝对不能对一个幼儿,大打出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恃强凌弱,后果无法预料

弱肉强食似乎是自然界的基本法则,但在有序的人类社会中,更多是保护弱者,限制强者。

未成年人,是整个社会的保护对象,特别是对8岁以下的幼儿。为何要保护呢?为何讲尊老爱幼呢?正是因为他们的心智没有发育完全,不懂善恶、不知轻重、不识危险,很容易受到伤害。

图片源于网络

学校,对于孩子来说,既是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也是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孩子们一起成长,有矛盾、有冲突、有友爱,这会让他们历经挫折,慢慢地强大起来。

在这里,幼儿之间会打架、受伤、受辱等等,是成长的一部分,由于不具备行为控制能力,出手不知轻重,下手不知后果,这不是品行决定的,而是情绪左右的。出问题,第一责任在学校和老师,第二责任是其监护人。

这时候,成年人,特别是老师和家长,需要发挥的是教育、引导、保护的作用,让他们通过事件,学会是非对错,懂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但绝不能暴力参与这种矛盾。

一个成年人,对于一个孩子,就是绝对的强者。一巴掌下去,就可能脑震荡,一脚过去,就可能骨折残疾。任何一点暴力,都可能带来无法预料的后果。

所以,即使是自己对自己的孩子,法律也是限制使用暴力行为的,因为强弱对比太悬殊了,太容易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了。

所以一旦,一个成年人,对幼儿使用暴力,全社会都应该一起抵制。这种暴力,是单方面的,是毫无人道主义的,是无法躲避和承受的。

以大欺小,双方无法妥协

成年人的世界,与未成年人的世界,是两个世界,所思所想所见都不同。

幼儿在学校中,发生矛盾冲突,致使一方受伤,每一个家长都心疼,甚至气愤。但在孩子眼中,他可能并不觉得有什么。前面打得热火朝天,后面玩得不亦乐乎,比比皆是。

幼儿园,是孩子从个体进入集体,学会融入集体生活的必然过程。有的孩子会调皮捣蛋,有的孩子会强势霸道,有的孩子会内向温和,有的孩子会好哭懦弱。性格不同,也许就导致冲突的结果不同。

图片源于网络

有的孩子总喜欢欺负人,有的孩子总是被欺负。这主要源于家庭家族。前者,家庭教育有一定的问题,后者,也不能说家庭教育就没有问题。

但如果,有的孩子欺负人多,就把他定义为“熊孩子”“小霸王”等等,甚至扯上校园霸凌,我觉得对8岁以下的小孩是不公平的。幼儿能有多少坏心眼?无非是成人世界的有色眼镜罢了。

但如果,家长因为自己孩子被欺负了,有时还很严重,就直接找上对方孩子,要替对方家长教育一下孩子,乃至对孩子实施暴力,这不是与“熊孩子”对应的“熊家长”的做法吗?

你欺负我孩子,我孩子打不赢,那我作为家长,就来教训你。如此发展下去,你的家长又来教训我,就演变成家长的冲突。又或是,你的家长又来欺负我的孩子,这不彻底乱套了吗?

图片源于网络

孩子对孩子,是公平的,家长对家长,是公平的。而一旦变成家长对孩子,这种彻底的不公平,只会带来矛盾的不断升级、彻底激化,后果不堪设想。

一旦形成风气,那会不会出现家长去堵孩子,家长随意管教别人家孩子,家长动不动就肆意教训别人家孩子。你觉得你的孩子,还有安全可言吗?

以暴制暴,法律无法容忍

道德规范人的行为上限,法律规范人的行为下限。

从道德层面讲,无论是孩子的冲突,还是家长的冲突,都可能存在前因后果,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扯不清、理还乱。

从法律层面讲,任何越线的冲突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没有理由、结果唯一。而大人暴力对待幼儿,无论有什么理由,结果都是涉嫌违法、犯罪。

学过《民法典》的都知道,家长对待自己的孩子,也不能随意打骂、暴力殴打、折磨虐待自己家孩子,更何况,一个家长去殴打别人家的孩子,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图片源于网络

试想一下,面对别人家调皮的孩子,你倒是好心好意、义愤填膺,帮人家家长管教一番,结果把自己搭进去了。这算是做好事呢?还是对自己和孩子不负责?还是违法乱纪呢?

孩子、老师、特别是家长,一定要学会处理孩子之间的冲突矛盾。小事情,交给孩子自己解决。大点的冲突,让老师去制止和教育解决。严重的冲突,联系家长和老师一起协商解决。

如果对方家长不配合,效果不好,那就找学校、找派出所、找律师、找法院、找媒体一起来参与解决。别说解决不了,你只要试过了,大概率只到派出所这一层,就搞定了。

只要你是受害方,以上所有力量都会站在你这一边,你永远是有理走遍天下。但如果你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那你就从受害方,变成了施暴方,不仅一点理没有,警察和法律还会找你讲理、教你做人!

法律是成年人的紧箍咒,也是成年人的保护伞。在法律的约束下,就能享受自由。如果你连自由都没了,你又如何保护你的孩子呢?

图片源于网络

以暴制暴,不一定能制止暴力,但很可能搭上自己,绝非解决问题之道。法治社会,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很多,公平正义自有人主持,别想着退无可退了,也许只是你尚没有找对方法。

路永远都在,别让情绪蒙蔽了你的双眼。办法总比困难多,别让冲动葬送了你的前程,还有孩子的未来。

最后我想问,有人不能容忍一个5岁孩子的暴力,怎么就能接纳一个成年人对小孩的暴力?

作者朋友们,五岁稚子不谙世事、不能上网,恶语相向、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不害臊吗?

#南京鲁医生上门打人事件#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2

标签:成年人   幼儿   民法典   不堪设想   口子   未成年人   暴力   冲突   后果   矛盾   家长   孩子   法律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