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之间玩耍受伤,男子的行为致自己背上牢狱之灾,儿子无缘编制

11月8日,江苏南京,身为医院工作人员的鲁某某,因其儿子在幼儿园与同班男童在争抢玩具时,被对方戳破头皮,于是到对方家中讨要说法。


期间,鲁某某在怒斥打自己儿子的男童几句之后,突然暴起,一巴掌把男童扇倒在地,导致外耳挫伤和面部挫伤,一旁的男童爷爷见状连忙挡在男童身前,以防男童再被打,并质疑鲁某某为何要打男童,继而与鲁某某发生身体冲突,男童爷爷连续用椅子砸向鲁某某,鲁某某反抗时,把男童爷爷推到在地,导致男童爷爷腿部骨折,发生痛苦的哀嚎。


随后,男童家人报警,民警到场后,把鲁某某等相关人员带回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目前,鲁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日常中,小孩子玩耍,磕磕碰碰造成受伤是很难避免的,一般这种情况是大家都是能理解的,只要对方态度诚恳就可以了,根本不是什么多大的事,可世事无绝对!


像鲁某某这种行为确实不多见,推到老人可以理解,毕竟老人拿椅子砸向他,但对一个幼童动手,这已经不是能用冲动来形容,一个成年人再冲动,也不会对一个幼童下手,即使对方导致自己的儿子受伤。

这种行为,或许在鲁某某心里觉得是为儿子出气,但其实,从侧面也反映了鲁某某是一个懦弱无能,只敢欺软怕硬的人,如果是真正凶悍勇猛的人,出了这种事,是不会对幼童动手,就算退一万步,如果对方真的让自己忍无可忍,也只会对家长动手,而不是对一个幼童动手。


当然,在法治社会,最好还是小事化了,像鲁某某这种行为,不但要负民事责任,而且还要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可不仅仅只是个人问题,而且还会影响三代政审。

也就是说,鲁某某想要为儿子讨说法,却因为自己的举动,导致儿子再也没有机会走编制内这一条路,也让自己赔上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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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标签:幼童   外耳   小事化了   儿子   挫伤   牢狱   男童   公安机关   刑事责任   椅子   爷爷   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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