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控股股东新钢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新钢股份11月9日公告,2022年4月23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100%股权的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控”),与由国务院国资委控股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签署《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江西国控将向中国宝武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新钢集团51%股权。2022年10月16日,江西国控与中国宝武签署《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调整本次划转基准日和净资产数额。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宝武转来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2]540号),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本次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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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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