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被罚260万 涉“三宗罪”

中新经纬11月4日电 银保监会网站4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建设银行因存在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60万元。

银保监会网站截图

文号为银保监罚决字〔2022〕4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建行涉及三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二是个人经营贷款制度不审慎,三是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

银保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建行罚款260万元。

银保监会网站截图

同日披露的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刘江对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经营贷款制度不审慎负有责任。

银保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刘江给予警告。(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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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9

标签:建行   中国建设银行   决定书   审慎   深圳市   银行业   经纬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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