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报道,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拟对《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第九条增加“景区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调整具体价格水平、淡旺季票价执行时间等,应当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布,并按照管理权限抄报价格主管部门”。这一新规,是加强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的应有内容。
在国内,对于景区调价,旅游法等法律法规有着明确规定,地方也有着相应的规定。江苏将相关调整须“提前3个月公布”写入地方法规,起到了规范性作用。
景区门票价格,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何时调整、调整幅度如何,令消费者很是关切。将相关范围内的价格管理予以进一步明确,并做到公开化,有利于群众知情、进行消费选择。
换句话说,景区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调整具体价格水平,依然是一个需要坚持和强化的管理内容。将调价环节纳入依法管理范畴,遏制任性调价冲动,是对民意的呼应。
除了景区门票价格水平素为人们关心的话题之外,淡旺季票价执行时间也备受消费者关注。现实中,景区淡旺季时间的调整也常有之,例如,不久前,某市十余家景区经过申请调整了淡旺季时间,调整后,各个景区的淡旺季时间并不统一,有的将8月改为旺季时间,有的将2月改为旺季时间……同一个城市,景区淡旺季时间差异如此明显,反映出景区执行淡旺季时间的客观性、特殊性。何况,由于疫情影响,一些景区也有因地制宜调整淡旺季时间的需求。
显然,景区淡旺季时间这一概念,与人们识见中的淡旺季时间概念并不相“吻合”,如果消费者按照自己的经验去“套”景区的淡旺季时间,就很容易出现“紊乱”情形,影响观景效果。实际上,个别景区的淡旺季时间过于“飘忽”,在信息公布这一块又做得不到位,令消费者难以适应。消费者迫切希望以法治之力、机制之力,对此问题加以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将相关信息提前告知消费者,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管,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借此,消费者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消费有谱。
近年来,围绕景区价格和时间调整的管理日益科学、细致,使得以往的诸多乱象大为减少。这种局面,令消费者喜闻乐见。相信随着法规的修订和加强,消费者在景区的游玩体验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编辑 吴嫣然)
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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