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湿地行」沙湖湿地:秋风轻抚芦苇荡

农村新报全媒记者 庹文佳 通讯员 赵辉 魏瑛

初秋的清晨,乘一艘快艇,沿着东荆河顺流而下,耳畔是秋风轻抚芦苇荡的沙沙声,目之所及阳光洒落点点斑斓。

“春看草原夏看海,秋赏芦花冬观鸟,眼下正是看芦苇的绝佳时节。”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负责人代兵华指着眼前万亩野生芦苇林说,沙湖湿地占地总面积1939公顷,湿地率达95.4%,是长江支流东荆河汇入长江前形成的自然湿地,目前一直处于原生状态,风光独有。

被誉为“仙桃之肾”的沙湖湿地,东接长江,西连汉水,东荆河贯穿全境并与长江口直接相通,是一处集草本沼泽、河流、湖泊和人工湿地于一体的复合湿地生态系统,发挥着维护长江水生态安全,调蓄长江洪水等重要生态功能。2007年经湖北省林业局批准,沙湖湿地被评定为省级湿地公园;2017年经国家专家组实地验收,被正式评为国家湿地公园。

“为了管理好、保护好这块净土,我们内设了湿地保护办公室、科普宣教办公室、旅游开发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等机构,共同开展沙湖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综合办公室主任胡中坦介绍,为了时刻掌握湿地的情况,及时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调整巡护方案,湿地公园内建有“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

停船靠岸,踏上木桥沿着芦苇丛走上百米,一栋二层小楼出现在眼前。“这里是环境监测站,主要用于湿地公园的水环境监测和鸟类活动观测。”代兵华介绍,“除了高清摄像头实时监控,环保部门在这里还设有自动水质监测点,取水设备自动抽水,将测试结果实时发回。”

常态化监管是湿地保护的必要措施,但还不够。2016年5月,仙桃市市长牵头成立沙湖国家湿地公园联合保护委员会,林业、发改、水务、农业农村等18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同年6月,《仙桃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出台,以市政府令公布实施。同时,仙桃市把湿地保护与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河(湖)长制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由林业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体系;市政府将沙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纳入对相关市直单位和镇办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体系。今年5月20日,仙桃市法院在湿地公园内设立司法保护基地,打造集司法保护、法治宣教、环境资源执法司法协同联动、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于一体的生态保护平台,用司法护航湿地生态安全。

代兵华介绍,今年3月,沙湖国家湿地正式申报国际重要湿地,按照国家湿地公园“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整体原则,目前正项目化推进湿地生态保护与公园建设,将把沙湖湿地打造成集湿地科研、宣传教育、生态观光旅游、蓄水调洪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社会公益性生态湿地公园。

(图片提供:湖北仙桃沙湖国家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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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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