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奖为何获奖者不能超过三人?

  今年诺贝尔奖陆续揭晓中,我看网上有人说:“物理学奖、化学奖获奖者都分别是三个人,是不是组团研究更容易获奖?”我觉得趁这个热乎劲,正好给大伙科普科普诺奖的一些规则,是不是合理见仁见智,但人家确实是这么规定的。

  比如说:除了和平奖外,拥有诺奖荣誉的最多只能3个人。哪怕这项研究是5个人进行的,也只有3个人能获奖,这3个人是谁还不是团队自己颠排,而是人家委员会决定哪三个人贡献大!所以有这么一句话:“十月的第一周,全世界的人都在关心科学,这确实是件好事,可是,每一年都会有一场争议紧随其后。”还有诺奖获得者半开玩笑地给出过一条建议:“还是要与其他科学家合作,但是合作伙伴绝对不要超过两个人。”

  如果把科学研究比喻成一棵苹果树的话,低处的苹果早早都被摘完了,想要摘高处的果子难度更大。因此如今科研往往是规模相当庞大。首先人员多,参与一个项目的研究人员好几千人都不新鲜,2011年发表于《物理学进展通讯》杂志的一篇高能物理学综述的作者有175人,2010年4月在《物理快报B》发表的一篇文章作者3000多人;2010年在《自然》杂志上发表的一篇关于多人联机游戏论文的作者多达5.7万人。

  可不嘛,如今你要没有大型设备、跨界的科研团队、庞大的开销就很难产生重大发现和成果。

  那是不是说这类的研究就不具备获奖的优势了呢?

  诺奖委员会肯定不这么认为,相信自己会一碗水端平的,然而,您说诺奖评选委员会真要面对个上千人的项目,还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准确的找出最杰出的三个,可能吗?结果很难做到既公平又具代表性。因此有人建议,诺贝尔奖委员会完全可以参考和平奖,奖励某一个项目或团体,而不是将奖项颁给某几个人。可人家不同意啊,这就是流传下的规矩,祖训如此,不可轻易更改。

  举个具体例子,2017年诺贝尔物理学奖依据的成果是发表在《物理快报》上的文章,署名作者有1011名。那么就从这么多人中选出三个人得奖。这确实是个难度很大的事儿。您想啊,诺奖委员会不可能把1011位参与者都叫过来?说说吧,在这个项目里你付出了哪些?一天问三个人,差不多还得三年时间。甭管怎么说,你得有一套规则,哪怕不完善也得有。为什么拿2017年物理学奖举例子呢?因为按照国际惯例,论文的主要贡献是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谁名字排在前面肯定功劳最大。但是,这篇文章的第一作者还就没有获得诺贝尔奖。一般遇到这种庞大合作项目的情况,诺奖委员会参考的是在这个圈子内,谁被认为贡献最大。公平与否的这个锅就扔给评审团了。

  要我们说也别太较真了,把是否获得诺奖作为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志,也很看机缘巧合。

  咱不能因为一个荣誉而窄化了视野,不能以诺奖成败论英雄,多少科研工作者做出的贡献可能鲜为人知,但却是造福了不少人,同样可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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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04

标签:诺贝尔奖   获奖者   物理学   千人   庞大   科研   贡献   委员会   项目   作者   物理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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