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踹倒推倒自己爱子的2岁小孩被行拘,父母爱子该何为?

作为父母,爱子是人之天性。小孩缺乏安全意识,玩耍时下手无轻重,容易造成伙伴受伤,这也是小孩的天性。

所以,一方面是小朋友之间下手无轻重地玩耍,另一方面是无数父母看到自己小孩受伤或者受委屈时无比地揪心、伤心。两组画面总是在同一时空出现,所以,不论是爸爸妈妈,还是爷爷奶奶,领娃都是一个不仅费力更费神的事情。稍不留神,危险便可能发生。

多数情况下,面对危险或者伤害后果,只要造成危险或者伤害的小朋友性质不是太恶劣,多数父母都能抱着容忍的态度正确面对自己小孩所遭受的委屈。

但是,也有父母不能正确面对。

据新闻报道,2022年9月4日,珠海一男子因不满自己小孩被另一两岁的孩子推倒,从背后踹倒该2岁小孩,造成嘴部受伤。经公安机关委托鉴定,2岁小孩所受伤害为轻微伤。目前,该男子已经被行政拘留。

我们总是唏嘘于男子的不该,不理性。但是,作为父母,到底该怎么做,才叫理性呢?或者说,面对小孩被伤害的事实,父母到底该怎么做呢?

第一:接受事实。

不论伤害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也不论伤害的严重程度是什么,首先伤害已成既成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我们没有权利选择是否接受,我们只能选择如何面对。

所以,接受伤害已经发生的事实,是理性的第一步。如果连这个事实都不能接受,显然,不能构成理性。

第二:事实面前,积极维权。

接受了危害已经发生的事实,下一步就面临着维权。根据危害程度的不同,维权的作法也有所不同。一般的小伤害,小朋友之间在所难免,自己解决最好。伤害稍微严重一点,则最好首先确定事实,然后找对方父母,确定责任。

第三:在伤害事实面前,切记勿对他人小孩采取泄愤或者报复行为。

伤害已经成了既成事实,不论责任,伤害行为已经完成。此时,作为受害小孩的父母,唯一的任务就是维权。因此,不论是泄愤,还是报复,都不可能属于维权的范畴,都是一个新的侵犯他人人身健康权的行为,为法律所不容许。

第四:在伤害结果发生前,应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防患于未然,远比事后的维权来的有效。因此,在危害结果还没出来之前,盯紧自己的孩子,保护好自己的安全,用自己的行为为小孩的安全筑起一道安全屏障,永远是确保孩子不受伤害的不二法门。

第五:只有当危害行为正在发生,若不对施害人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危害结果将难以避免时,可以在合理限度内对施害人采取制止措施。

法律是文明人的游戏,但文明不等于懦弱。当侵害行为正在发生,若不对侵害行为采取制止措施危害结果将难以避免时,法律允许当事人对施害得一方采取制止措施。法律上,这种制度被称之为“正当防卫”。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只能发生于侵害行为发生过程中,其强度仅限于制止侵害行为发生,不可过度,否则一旦造成损害,即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总之,文明社会,每一个社会成员均应以法律作为自己文明理性的标准,切不可逞一时个人快意置法律的严肃于不顾,否则,不仅害人更是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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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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