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之战》叶勤勤:偷闺蜜人生却赔不起300万,男主的话毁三观

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发现,现在的电视剧,常常会有一些让人颠覆了三观的剧情。比如说顶替别人上大学,冒用他人名字活一辈子,在赵丽颖《幸福到万家》发生过,到了袁泉黄晓明的《玫瑰之战》中,居然也有。

本以为《玫瑰之战》以律师这个职业作为出发点,那么剧中的大多数角色,都是正义又公正的。万万没想到,随着剧情的发展,随着毁三观剧情、台词的出现,观众们对这部作品,已经逐渐有了不一样的看法。其中“叶勤勤”这个角色,就让观众从喜欢到讨厌,甚至还让男主陷入了争议。

谈及“叶勤勤”这个角色,观众应该也比较熟悉,她在《玫瑰之战》中的戏份不少,并且还跟“方旭”两人互动频繁,在观众看来,也是一对值得看的个性CP。只是,万万没想到的是,身为律师的“叶勤勤”却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

原来,她的人生是偷来的,当年参加高考的她,并没有上榜。可他的父亲利用手段,让自己的女儿顶替了跟她关系比较好的闺蜜,也就是真正的“叶勤勤”的名额去上大学。“叶勤勤”拥有的一切,其实都是闺蜜的人生。

从上大学到进入职场,“叶勤勤”一直都活得小心翼翼,不敢用电子支付,不敢办信用卡,不敢回家,不敢交男朋友,就担心自己的身份有一点会暴露。万万没想到的是,“方旭”无意间认识了对方的高中同学,这才知道“叶勤勤”不叫“叶勤勤”,而是叫“唐小樱”。

阴差阳错下,真正的“叶勤勤”知道了真相,知道自己的闺蜜“唐小樱”冒用了自己的名字上了大学,过着体面的生活,跟她截然相反。真正的额“叶勤勤”感觉到了愤怒跟委屈,想要给自己讨回公道的她,不仅报了警,还希望对方赔偿自己300万。

确实,谁的人生被偷了之后还会好声好气和解?谁也不是圣母活菩萨,慈悲到把本该是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让给别人,就算是闺蜜也不可能。

偷了别人的人生,假的“叶勤勤”被揭发后,不仅埋怨“方旭”多管闲事,还一直委屈巴巴地,感觉成了受害者。一句愿意用所有的过失,可就是赔不起300万。这在不知情的人看来,假“叶勤勤”似乎成了受害者,真的“叶勤勤”反而咄咄逼人。

让笔者我决定弃剧的,还是剧中能力顶尖的三大律师,也就是黄晓明、袁泉扮演的主演,提及俞飞鸿扮演的配角。这三个角色,可以说推动着剧情的发展,作为顶级律师,应该是理智的才是,结果他们的对话,却让人都惊呆了。

令仪站在感性的角度上说:小樱是个好员工,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只是或大或小。

what?这是一个律师可以说出来的话吗?偷别人人生这种事情,真的可以被原谅吗?即便当时的“唐小樱”未满十八岁,也应该知道顶替他人上大学是犯法的吧?说“每个人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真的合适吗?

不仅如此,黄晓明扮演的男主,说的话,更是毁三观,完全不像是一部正能量的影视剧中,主角应该说出来的话。

他说:“叶勤勤”虽然很可怜,但是索赔300百万的话,太不合理了。

讲真,听到男主这句话的时候,我真的emo了,这......有那么一瞬间,笔者我是疑惑的。

犯错的明明是偷了“叶勤勤”人生的“唐小樱”,有错的人是她,为何三位资深大律师,却站在感性的角度去原谅“唐小樱”,指责“叶勤勤”狮子大开口?

他们可有想过,真正的“叶勤勤”,如果当年上了大学,改变了命运,自己所得到的财富,如果不止是300万呢?

很多观众对此也都很愤怒,认为《玫瑰之战》有点三观不正。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更何况,男主的这句话,不仅仅是觉得“叶勤勤”应该跟“唐小樱”和解,还认为对方要求赔偿300万过分,这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判受害者了。

“叶勤勤”不和解没有错,想要赔偿300万也没有错,因为被偷走的人生是无价的,像当事人说的那样:“她就是赔我一个亿,也赔偿不了我这一生!”。男主一句话,就把“受害者有罪论”拿捏得死死的,真正的“叶勤勤”做错了啥?

只能说,看了这么久的《玫瑰之战》,第一次觉得该剧的走向跟自己想象中的不太一样,男主说话话,甚至让人觉得毁三观。因为应该没有哪一个人,在被偷了本该可以改变命运的一生后,还能心平气和跟对方和解,还能觉得一个律师指责自己要的赔偿不合理是对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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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7-28

标签:玫瑰   人生   受害者   剧中   感性   没想到   观众   剧情   角色   律师   叶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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