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看二审情况,她的结局应该是不会有太大改变

当年《红蜘蛛》这部电视剧,一经播放,就收到了很高的收视率,开始的时候,以为里面的剧情,都是编造的,而最近通过劳荣枝事件,个人也对这部电视剧这么成功,有了自己的认识,里面的剧情是真实发生的,是编剧人员,通过真实发生的事件,对内情做了简单的改造,然后播出的,也是对当时的案情,通过电视的方式做出描述。

她有可能就是剧内“米兰”和“马倩”的原型,手法差不多,都是用色诱和仙人跳的方式勾引对方,主要目的是勒索对方,以达到非法获取财富,中间也有编织笼子的过程,不过现实比剧情可能要更加丰富一些。

按照目前得知的信息,劳荣枝从事酒吧或娱乐场所坐台工作,是很早的,应该在认识法子英之前,就是她在当小学教师的时候,就已经从事这方面工作了,是一个老手,认识法后,双方一拍既合,就用仙人跳方式,从事勒索他人的犯罪活动。

依我在广东看到的情况而言,一种仙人跳方式比较安全,就是女的出去站街,以提供特殊服务的方式,引诱部分人去自己的出租屋,然后男方冒充警察或男朋友,杀房或捉奸的方式,来威胁实施勒索,这种方式受害人一般是外来人员,并且勒索金额不会大,绝大部分人都破财消灾。而法和劳早期应该是从事这种方式,之前已经有人爆料,他们两人之前已经仙人跳方式,犯罪达几十次之多,可能后来感觉这种方式来钱慢,就选择一个冒险的方式,就是劳荣枝去娱乐场所,认识有钱人并引诱至自己的出租屋,然后用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敲诈勒索受害人,这样的金额就比较大,动辄就数万之多,在九十年代,人均月收入200元的时代,相当于现在几十上百万,确实比较可观。

但这种方式,有很大的风险,就是一旦去某个地方上班,你要和公司以及周边人接触,来取得他人的信任,比如那些有钱人,我想也不是无缘无故就敢相信你,跟着你回家,肯定是有所认识了解的,确实一次收益比较大,但暴露的风险也很大,所以劳荣枝的身份再不断的更换,以及受害人的被杀率是那样的高。

劳荣枝经受一审二审,以及之前对前男友法子英的审讯,对于整个案件的事实过程,本身没有过大的争议,主要争论的是,劳是不是受到法的胁迫。

如果从整个事件来看,应该是不可能受到胁迫,简单来讲,他们两人在一起四五年,应该说时间比较长,特别是有些案件,和胁迫根本挂不钩,如温州事件,这个抢劫对象,实际上就是劳荣枝同个工作场所的同事,这个和色诱应该无关,只可能是劳在同时工作中认为这两个同事,比较有钱,所以才和法合作实施抢劫。

再加上两人合作不是一次,说每次都是胁迫肯定不可能,但每次做案的最终杀人,应该是法子英操作的可能性大些,从生理角度来看,个人认为女性还是要胆量小于男性,再加上两人分工还是很明确,法子英也没有必要威胁着让劳去亲自杀人,但劳荣枝二审口述的说每次都不知情,实在是胡说八道。

综合来看,对于劳荣枝,维持原判,应该是最合理的结果了,对于一个身负七条人命的重大犯人而言,对于一个确定是共谋犯罪的事实来讲,非要在案中说清,谁是最终拿起屠刀的人,谁是在旁边观看的人,真的没有意义,因为那是一个团伙性质的,实施暴力的人固然可恶,但为虎作猖的人更可恶,并罪处理是最合适不过的方式。

最后讲一下,也许劳荣枝真的是遇人不淑,如果她之前遇到一个好一点,可能就会走上一个合法获取财富之路,曾经也在广东一些娱乐场所工作过,也看过里面的女性的心酸,不得不说里面确实有很多人,步入此路是由于家庭贫困的原因,但有些人,虽然在污泥之中,但还保持一点清高,每月赚的钱都会存一大部分,可能干个两三年,就有上百万收入,如果有点心眼之人,就会拿着财富回到故乡,买房结婚,或者投资做个生意,找个老实人嫁了,结果不一定大富大贵,但一般不会太差,因为这些女性长相谈吐颇佳,你只要闭口不谈,绝大部分人不可能知道。

但在那个声色场所,也有很多是迷失方向之人,或者被他人所控制,或者就是喜欢混社会之人,每月收入还要掏一部分给男朋友,以供养他,更有一些染上一些陋习,更是得不偿失,不仅钱没有了,身体也会垮了,一些有特殊疾病的人,不要谈婚论嫁,我觉得都应该放弃男女正常关系这类事。

奉劝女性朋友,个人英雄主义要不得,特别想用暴力非法手段生存之人,从古到今,在人类的社会当中,绝对会失败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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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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