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过错,谁来承担?

有人说:“一人做事一人当,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担后果。”这本无可厚非,自己犯的错,必须自己承担,但现实中,自己犯的错,不仅仅自己要承担,最亲密的可能也要承担。

有人说:“你的错误,必须给你的家人以警醒,让他们不再犯错,所以你的错误,你的亲人也需要承担。”说起来也有道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身边的环境长期熏陶下,很可能会变成一样的人。

只是,世事无绝对,有些人能坚守本心,有些人会随波逐流。莲能够出淤泥而不染,但并非所有的东西都能有莲的品质,许多东西,在一场暴雨下会变得湿漉、泥泞、污糟、肮脏、凌乱、恶心。

有人会说:“祸不及家人。”这是规则的基本要求,没有犯错的人,就是一个无辜者,为何家人的错误需要他来承担,这对他公平吗?剥夺他和别人同等的权利,这是制度和规则的公平吗?

也有人说:“对于有些人犯的错,很多都是为了家人。既然家人享受了犯错带来的福利,那就必须接受犯错带来的后果。”是呀,不要好处你占了,受到限制就表示无辜,那对别人也是不公平的。

人生而平等,谁不比谁高尚,谁也不比别人多拥有东西,但是,每个人的环境不同,所获得的资源就不同。如果都在规则制度下,没有侵犯他人利益,那谁也不能剥夺他人应该享受的权利。

一个人犯错并受到处罚了,如果他的家人在其中享受到了他犯错的利益,那么受牵连是理所应当的,只是这个惩罚的力度应该多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不能因小错而受到大处罚,也不能因大错只受小处罚。

毕竟,受到牵连的人往往不是直接犯错者,让他承受犯错人同样的处罚,这是不公平的,在所有规则制度下,每个人都享受同等的权利,哪怕他是一个犯错的人,也应该享受规则制度下的权利。

要知道,规则制度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如果因为别人的错误,让别人没有改正的机会,那只能让别人将错就错,执迷不悔。“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才是设定规则制度的初衷。

一人犯错,全家受罚,这种株连是上古时期的产物,被人诟病为没有人性,然而,当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好的岗位就那么多,每个人对别人都会有防范之心,都想把别人挤掉。

别人犯没犯错没有关系,与家人的亲密程度没有关系,只要他家人有错,那么他就必须为此承担后果。如此一来,竞争的压力就减少,甚至成为某些人独占资源的最佳方式,可以让他及其家人永久享有利益。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有懵懂的时候,每个人都有冲动的时候,每个人都有无心之过的时候,然而一刀切式因为犯错就处罚他及家人,而家人并没有享受利益,这也是对人极大的不公平。

事实上,确实有些人享受到了犯错带来的利益,但有些人什么都没有,却同样受到牵连,这并不是规则制度下的公平。如果让无辜者受到惩处,无辜者难免心绪不平,甚至可能心灵扭曲,把他拖入深渊。

人世间确实没有绝对的公平,每个人或团体都在自己的利益下考虑,牵连无辜的人,更多是利益使然,限制他人,就是维护自己。然而异位而处时,又会有不同的说法,这便是人性。

自私,是人的本性。每个人都会在自私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都会用异样的眼光盯着别人,给别人压力和背后使绊。不要高估人性的善良,不要低估人性的丑恶。谁的错误,谁就必须承担;但是他的错误,并不是别人都应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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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5

标签:无辜者   人犯   过错   人性   家人   公平   权利   利益   规则   错误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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