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奥“撞衫马面裙”风波:应规范传统文化维权行为


视频因编辑剪辑关系(22分钟剪剩不足8分钟),并不能完整表达我的意思,文字稿清晰一些。


近日法国服装品牌迪奥一款标价2.9万元的黑色中长半身裙被一些国内及海外企业、个人以“抄袭中国传统服饰中‘马面裙’设计”为由,掀起一波“传统文化维权”浪潮,其中尤以“汉服”业者和爱好者为甚。对此,方方面面议论不一,见仁见智。

中国传统服饰起源很早,商代中晚期成书的《易经.系辞下》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衣”就是上衣,“裳”就是裙服,当时的“裳”男女都穿,就是一种带褶的服饰。战国末年,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为了军事需要让男性改穿方便骑马的裤装,在此后漫长岁月里,中国男性服饰历经螺旋式上升,形成了“上衣下裤”和“上下一体袍服”两大系列,这两大系列直到近代还分别以“中山装”和“中式对襟长袍”两种特色鲜明的服饰风靡一时。

而中国女性服饰的发展之路则更为曲折、复杂,在经历唐代、元代两个饱受外来文化元素冲击的大时代后,至明代步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周期,一方面,棉布、棉纱、呢绒等新面料崛起,和传统丝、帛、麻纱并行,极大丰富了中式女装的用料选择,另一方面,“上身比甲(对襟无袖半臂短衫),下身裙服”这种被俗称为“两截穿衣”的着装规范,和“三绺梳头”一样,被当作汉族妇女的性别符号广外人知,所谓“马面裙”,正是从明代开始流行的一种士庶妇女常服。

所谓“马面裙”,指一种用带褶皱的布连缀三块长方形无褶布片,形成的一种外观三片、实为单片式的半身女装,由于三块长方形布片形似马脸,且正中的一片应正对前方,故而得到“马面裙”的俗称,但这个“俗称”实际上流传并不广泛,大多数当时文献更习惯于用古老的泛称“襦裙”或“襦”来称谓。清代以异民族入主中原,引发激烈民族文化冲突,最终在彼此都付出惨痛代价后形成了所谓“十从十不从”的妥协,其中第一条就是“男从女不从”,即汉族男子发型、服饰都要改为满洲形式,而汉族女性服饰则基本一仍其旧。在这一默契下,适合汉族中层城市妇女生活方式的“马面裙”在清代继续流行,直到近、现、当代,在不断推陈出新后仍多次成为女装流行元素,直到上世纪50年代才被从苏联传入的“布拉吉”(连衣裙)抢去了风头。

而鼓噪一时的所谓“汉服马面裙”或带有“马面裙”特点的“时装化古装”,则不过是“现代马面裙式裙装”的一个分支,甚至不妨说,就其对当代人社会、生活活动影响而言,是相对不太重要的一个分支。

裙服之所以要设置褶皱,是为了兼顾遮蔽下身和保持下身体型流畅的需要,用折叠内收的褶皱“收身”,避免裙服下摆过于张大不便;之所以要设置“光面”,最初是考虑女装常用的纹饰、图案需要保持完整,如果全是褶皱则会破碎难以分辨,因此不论古今中外,褶皱和光面都是裙袍类服饰的常见“设计语言”,中国古装中在马面裙之前就流行的百褶裙、褶裥裙,马面裙之后流行的“国服裙”、超短裙,都不同程度采用了褶皱+光面的设计元素,而在国外,韩服中的经典服装“赤谷里裙”,虽然是长上衣形制的袍装,却同样采用了褶皱+光面,用折叠内收褶皱“收身”的设计元素,而“赤谷里”这一词的外来词特性(从元代保留下来的蒙古语发音),则生动表明其同样借鉴了外来元素。

“垂衣裳而天下治”本身就体现了服饰所包含的文化、文明要素,从这个意义上,重视中国传统服饰中的文化元素,并努力汲取、扬弃,使之成为当代中国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丰富我们的时代感和生活元素、色彩,确实是文化传承和延续的重要内涵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迪奥风波”吹皱一池春水,是有其一定积极意义的。

但客观上,迪奥在设计这款中长半身裙时是否借鉴了“明代马面裙”,确实很难说清楚:迪奥裙的确有褶皱,但“马面”并不十分明显(其实只是相对平缓的细纹褶皱),且全黑无花,和传统明代百褶裙“在光面安排纹饰”的传统大相径庭。

更显著的区别是裙服的穿法:明代马面裙是“单片裙”,裙上自带系带,像围裙一样将中间一块“马面”正对两腿之间,然后在背后或侧面系上;“迪奥裙”则是典型的直筒裙,系带“抽口”的整体式裙身,采用套头穿法穿着。稍有服装常识者都该知道,这在女装中已属可以“区分归类”的重大原则性差别。

正如一些服饰爱好者在风波发生后所指出的,类似形制的,带皱褶和光面的裙式“女洋装”早已有之,已故英国戴安娜王妃就曾在几十年前穿过,更早几十年,中国著名女建筑学家林徽因女士在少女时代也有身着类似款式“洋裙装”的留影,引起风波的“迪奥裙”在设计时是否借鉴了中国“明代马面裙”的元素,即便借鉴了,设计师主观上是否意识到这是对中国古代传统服饰文化元素的借鉴,都是难以考据的事。

不仅如此,如前所述,“明代百褶裙”本身是无明确发明人、更无明确“专利受益人”的服饰文化元素,是几百年前开始出现、传承流行几百年之久的一种“广谱大众性”服饰,几百年间制作者何止万户千家,穿着者更不下亿万,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当然可以将“明代百褶裙”视作自己文化传承的一个元素,但任何商业或非商业性个人、企业或品牌,却都没有将这些原本属于整个中华民族、也属于全人类的文化元素据为己有,并理直气壮地进行“维权”的权利。

即便是某些“有溯源无专属”的明确文化传承,也并不存在“维权”或“索赔”之类的概念:意大利通心粉、饺子确凿传承自中国,但仍可算作意大利饮食文化的组成部分;琵琶、箜篌分别是来自中亚和古希腊的乐器,时至今日仍然“毫无愧色”地跻身中国民乐队行列。本文“主角”——明代百褶裙,其最流行的面料是提花棉纱,而棉布是南北朝时从印度经中亚传入,提花技术则是宋末元初自南亚经“海上丝绸之路”传至中国海南岛黎族,再由汉族妇女黄道婆引进到江南。漫长的人类文化史,原本就是相互学习、借鉴、汲取的历史,诸如语言、文字、服饰、饮食、生活习惯等“无专利、无专属”的文化元素,相互学习是必须的、必然的、必要的,我们可以为此对自己悠久的文化传承、丰富的文化底蕴感到自豪,但过于斤斤计较就不免有狭隘偏执之嫌。

具体到某些群体、企业和个人,他们对于“开源”的“明代百褶裙”同样是汲取、借鉴和模仿者,其地位和“迪奥裙”设计师(如果他的确有意识借鉴了“明代百褶裙”的话)实际上是一样的:如果承认“百褶裙设计”是一项文化专利,需要“交专利费”,他们和“迪奥裙”都要交给不知名的“明代百褶裙”专利拥有者;如果承认“百褶裙”只是一种文化元素,谁都可以汲取,那么借鉴者是中国人、外国人,又有什么区别和关系?

有关方面、部门在倡导保护中国传统的、民族的文化元素同时,应注意对这类行为的规范化,明确何为中华民族甚至全人类共同、共享的文化要素,何为商业性、独享性专利,前者的推广、提倡只能是“开源”的,即便有“文化利益”,也应属于每一个人,而不应被某些打着“传统文化维权”堂皇旗号的经营性单位、个人贪天功为己功,借以牟取本不属于其“小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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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3

标签:迪奥   汉族   百褶裙   光面   褶皱   明代   传统文化   中国   风波   元素   服饰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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