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缴了,医保卡还能用吗?

Q:社保断缴了,医保卡还能用吗?

A:只要医保还在缴纳,就可以报销。

目前职工医疗保险分别有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2个账户。一般来讲,统筹账户用于医疗报销,个人无法使用;而个人账户中的钱可以用于药店买药、门诊就医等。

一旦断缴了,次月就无法报销了,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

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在断缴期间是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的,参保人从断缴的次月起终止医疗保险待遇。断缴次月无法享受医保待遇,无法报销医药费,但个人账户的钱可以正常使用。各地政策普遍规定断缴后3个月内办理续保的,视同连续参保,可在续缴次月开始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断缴超过3个月再续保的,视作重新参保,有3-6个月的等待期(各地政策不同),这期间也是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的。过了等待期按重新参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重新计算连续参保缴费时间,参保职工断缴前的缴费年限可以计入累计缴费年限。职工因单位原因断缴医保的,由单位补缴;职工因个人原因断缴医保的,视当地政策,可自主选择是否补缴。

简单讲,职工医保停缴影响就是:

一、次月不能报销医保

二、3个月内续保,续保次月可以正常使用,且被视为连续参保;

三、超过3个月再续保有3~6个月等待期(各地的要求不同),等待期不能报销医保,且被视为重新参保,重新计算连续参保年限。

1.想问一下,之后我将社保中的养老和医疗转移到北京来,金额和累积年限都是可以合并计算的是吗?转移过来的金额是哪部分金额呢?

金额和累积年限都是可以合并计算的;转移过来的是个人账户的余额

2.对于社保中的医保,跨省跳槽后空档的这一个月断缴,后续需要补缴这一个月的医保费用吗?还是说我下个月入职新单位,在北京开始继续缴纳社保后,医保就可以正常使用了?(我了解到深圳是不能个人补缴的,之后北京的单位也不能补缴之前空档这一个月的社保。)

个人无法补缴社保,如果实在要补缴的话,只能跟新公司协商是否可以帮忙(修改入职时间),或者自己出费让代缴公司补缴(现在比较严格)。

北京医保缴纳成功后,当月就可以开始使用了。

依据:

北京市医疗保险实行“当月缴纳当月享受医保”原则。

即缴纳医保当月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但由于办理医保卡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产生的医保费用需本人垫付,然后由员工持报销凭证前往单位进行报销,医保卡办理好了就可以正常使用了。

如果个人换工作发展,又不想断缴社保,怎么办?

换工作很容易一不留神就造成社保断缴!

一旦生病了/生娃了/失业了/工作受伤了/,或者需要申请居住证/公租房/摇号等,社保都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可千万不能断交。

那由于离职、换工作,或者本来就没工作交不上社保的话,怎么保证社保的连续性?

通过社保代缴公司进行参保。这种参保方式是跟职工社保一样的,只不过个人需要承担多公司的部分,外加不定的平台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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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标签:社保   当月   能用   医保   医疗保险   年限   北京   个人账户   待遇   职工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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