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云鹏的肖像图片,不是你想用,想用就能用

岳云鹏的肖像图片,不是你想用,想用就能用

近日,著名演员岳云鹏与插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一同出现在一则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裁判文书中。


相关材料显示,法院根据原告岳龙刚(岳云鹏)提交的证据及其身份材料,认定被告插坐科技侵权行为成立,判决被告赔偿岳云鹏经济损失15000元并赔礼道歉。


岳云鹏的肖像图片,不是你想用,想用就能用


公开资料显示:插坐科技成立于2014年,曾获真格基金、新榜等明星机构700万元投资。旗下产品包括:插座学院、插座APP等。在岳云鹏维权案之前,该企业曾多次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被起诉。


法治网研究院梳理发现,这已经不是岳云鹏第一次进行维权了。


今年3月,岳龙刚(岳云鹏)与东莞丽馨珠宝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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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被告丽馨珠宝公司此前发布了标题为“李健,请给岳云鹏一条活路好吗?”的配图文章,并且在未经原告岳龙刚(岳云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原告多张肖像图片,进行商业宣传。岳云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及道歉。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裁判结果为丽馨珠宝公司立即删除涉案文章中原告的肖像,赔礼道歉及赔偿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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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件与岳云鹏有关的诉讼,是在2019年。当时,德云社曾发布声明称,旗下多位艺人的住址、行程等信息多次被泄漏、传播和售卖,严重侵犯了艺人的隐私权,针对上述侵权行为,德云社委托了律师进行依法维权。


如今,明星被侵权案件比比皆是,其中,肖像权的侵权行为让明星们尤为头疼。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10月以来,鹿晗、华晨宇、鞠婧祎、岳云鹏等共90余位明星都曾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肖像权纠纷”,起诉了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而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对这家医美公司发起诉讼的明星名单上,又新增了包括杨幂、秦岚、许魏洲、蒋勤勤、张含韵、金巧巧等。


法治网研究院提醒,企业靠蹭明星热度,虽然会带来一定流量,但随意侵犯他人肖像权必将被依法追责。同时,吃相难看的商家,靠钻明星空子获取不当得利的同时,不仅侵害了明星的权益,也可能会因夸大宣传而侵害到消费者的权益。而一个失去消费者信任的商家,也很难有未来。


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李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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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标签:肖像权   赔礼道歉   原告   能用   肖像   侵权行为   被告   法治   研究院   纠纷   明星   责任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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