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河北省今年4月起调整统一职工医保退休和缴费年限政策

近几年,河北省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人员越来越多,但由于全省职工医保尚处于市级统筹阶段,还没有实现全省统筹,而各地的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政策又不太一样,加上流动人员到新的城市后,按转入地医保政策进行补缴的情况也随之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员的流动。

为了解决这些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河北省医保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从2022年4月1日起调整和统一全省职工医保退休政策和最低缴费年限政策。

注意!河北省今年4月起调整统一职工医保退休和缴费年限政策

注意!河北省今年4月起调整统一职工医保退休和缴费年限政策

职工医保退休新政

本次新政后,职工医保退休实行与养老保险退休挂钩的方式,即参保职工达到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方可办理医保退休。也就是说,实行养老和医保“双退休”政策,且医保退休以养老退休为前提,如果养老不符合退休条件,或者说办不了退休,即使医保缴满了最低缴费年限也是办不了医保退休的。

在办理完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如果医保缴费达到本次新政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即可申请办理医保退休。医保退休后,就不用再缴纳医保费,并终身享受退休人员的职工医保各项待遇。

注意!河北省今年4月起调整统一职工医保退休和缴费年限政策

最低缴费年限新规

今年4月起,河北全省实行统一的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政策,即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且在本地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而原来各地最低缴费年限政策同时被取消。

规定中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但不包含应缴而未缴医保期间的年限。其中,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各地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或工作年限;而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各地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实际缴纳职工医保的年限,未实际缴费期间不计算。

规定中的本地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在医保退休地累计实际缴费年限,这个是不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

以上缴费年限在计算的时候均是统计到月份的,每满12个月算1年。

注意!河北省今年4月起调整统一职工医保退休和缴费年限政策

职工医保补缴新政

如果到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医保缴费年限没有达到上述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本地实际缴费年限的,需要选择是一次性补缴还是按年续缴至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选择一次性补缴的,则是按补缴时退休地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足;选择继续按年缴费的,则按照退休地每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正常缴费到够年限为止。

本次新政最大亮点就是对于省内流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已经符合规定,但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够10年的,在此之前是需要个人掏钱补缴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足部分,但按照新政规定,无需个人补缴,而由医保部门统一从医保统筹基金划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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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标签:医保   年限   职工   政策   河北省   养老保险   新政   省内   全省   最低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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