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分拣快件最高罚3万元、
泄露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
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昨日表决通过《福建省邮政条例》
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顺丰速运福州兰圃分拨中心(资料图)
智能信包箱不收取费用
《条例》对智能信包箱的建、管、用作出规定,成为2021年智能信包箱国家标准实施后,首部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智能信包箱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条例》规定,新建住宅建筑工程,应当将智能信包箱工程纳入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鼓励和支持老旧小区的传统信报箱升级改造为智能信包箱。
《条例》明确,使用智能信包箱开展邮政普遍服务的,不得收取费用。运营智能信包箱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用于智能信包箱的保养维修。
物业服务人应当做好智能信包箱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并可以委托第三方主体运营维护。
快递员在工作中(资料图)
遭受恶意投诉可以澄清免责
近年来,我省快递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但面临着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劳动强度与工资收入不匹配、时常遭受恶意投诉等问题。
《条例》要求设区市快递行业协会组织当地快递企业,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结合快件收派人员正常劳动时间内平均派送数量、劳动强度等,确定最低派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为“快递小哥”单件最低派费收入提供托底保障。
此外,快递企业应当为灵活性、流动性较大的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针对“快递小哥”经常遭受客户恶意投诉或误会投诉受到公司处罚的情况,《条例》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并完善针对从业人员的投诉澄清免责机制。
快递员在工作中(资料图)
野蛮分拣快件最高罚3万元
《条例》规定,发生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控要求,依法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加强邮件、快件消毒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防护。
运输冷链食品过程中禁止开箱、倒货,确有开箱、倒货必要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消毒。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发现寄件人交寄禁止寄递物品或临时管控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发现已经收寄的邮件、快件中有疑似禁止寄递物品或者临时管控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分拣、运输、投递,及时报告和处理。
《条例》规定,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规范操作,不得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式处理快件。快递企业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式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福州邮区中心局旗山邮件处理中心(资料图)
出售泄露信息最高罚10万元
《条例》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智能信包箱管理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在寄递服务中依法使用用户信息,不得在寄递详情单上记录用户有效身份证件的类型、号码,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寄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寄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自:福州晚报
来源: 福州日报
页面更新: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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