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

  近日网友“时光荏苒”问政:

  请问,目前大庆龙凤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是什么?个体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者,能否直接把个体养老费钱转为居民养老保险?请尽快回复。详细些,谢谢。

  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您好,按照《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分为十二档。缴费标准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参保缴费人员每年只需要在指定银行卡里存入相应金额,地税部门通过银行系统自动托收当年的保费。年缴费补贴为200元补贴40元,300元补贴50元,400元补贴60元,500元-1000元补贴70元,1500元补贴100元,2000元 补贴120元,3000元补贴140元。补贴资金由省和县(区)按照6:4的比例分担。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http://wz.dqdaily.com/wlwz/2022-05-11/181465.html

  问政热线:6666669

  编辑:邹天涯

  审核:谢丽艳、刘颖

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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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5

标签:养老保险   和县   卡里   黑龙江省   年限   档次   个人账户   城镇职工   个体   居民   人员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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