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海南自贸港研究基金会、海南省建筑业协会、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等70家单位近日被认定为2022年首批非营利性组织符合免税条件,给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经认定具有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自认定起始时间起,5年内取得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非营利性组织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梁振君
值班主任:戎海
值班总监: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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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钰 李美琴
页面更新: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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