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景区化如何维护农民利益?

景区化村庄,顾名思义就是把村庄变成一个可以休闲度假的旅游目的地。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村庄都可以向景区化发展。

乡村景区化如何维护农民利益?

打造“景区化村庄”,首先要看村庄的资源条件。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或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这两者都是先天与生俱来的。无论是拥有有山有水的自然环境,还是有历史文脉的原始村庄,即使前期发展旅游的产业基础差,也都是有很大的可开发价值。并不是要把每个村庄都变成游客游玩的旅游景区,而是在保留原住民的情况下,将村庄对标景区进行打造。

乡村景区化如何维护农民利益?

乡村景区化应以生态保护为优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要遵循客观规律,并根据资源禀赋、区位交通条件等特点,充分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风、乡味、乡情、乡貌和乡愁,因地制宜设计开发旅游产品,丰富旅游业态,不能照搬照抄和大拆大建。根据国家A级景区建设标准,着力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布局、公共空间设置、建筑布点、环境综合整治和地域文化景观打造等,明确村庄内建筑体量、高度、造型、色彩等控制性内容,营造美丽、清洁的乡村,把农村的人居环境的舒适感和对农村环境的整治作为重点,塑造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乡村景区化如何维护农民利益?

景区化建设要紧紧依托乡村自然风貌,注重保护乡村文化旅游资源。突出保护生态环境和本地文化。注重对古镇、古村、古树、古民居、古建筑、古遗址和农业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旅游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在保护原有的自然和人文风貌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和利用,实现村庄独特文化、环境与旅游功能深度融合,让更多的自然资源、原生态文化资源转化为乡村旅游产品,推动村庄的特色化、品质化、效益化发展。强化村落布局和景观协调搭配,建成景色优美、自然和谐的乡村特色旅游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乡村景区化如何维护农民利益?

有美丽无产业,乡村景区化注定走不长远,因此要创新“旅游+”的特色发展模式,深度开发农旅融合产品,围绕乡村资源设计产品主题,加强旅游体验的丰富度与层次感,提升旅游产品硬实力,避免因未能准确把握地方特色资源而导致的同质化、低俗化的恶性竞争。丰富旅游业态,拉长产业链条,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可持续产业支撑,不断提高村民幸福感、获得感。探索“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新型发展模式,带动村民增收致富。强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真正实现文化富民、旅游强村。持续推进“微改造 精提升”,不断优化乡村旅游环境,积极开展景区乡、景区村创建工作,提升乡村旅游人性化、现代化、品质化水平。

乡村景区化如何维护农民利益?

要加强景区化村庄软硬件的配套建设,推动旅游优质服务,把村落作为一个市场化主体,用市场化的思维和手段去经营乡村、运营村落,打造乡村文化旅游产品。景区是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乡村景区化运营,以旅游产业发展带动乡村特色产业体系构建、村民经济增收、乡村生态环境提升。村落运营,在地性与共生性非常重要,一定要让村民得到实实在在的收获,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建设,正确处理农民主体与市场化发展的关系,通过村庄景区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和游客接待能力,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和公共空间,满足游客日益增长需求,推动乡村旅游供给侧改革,促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发挥以旅兴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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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3

标签:景区   乡村   地方特色   村落   村庄   村民   利益   农民   环境   文化   旅游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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