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如何实现良性互动?| 人民锐见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成才至关重要。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检察机关针对监护人侵害行为,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758件,同比上升47.8%;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1.9万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教育是不容缺失且必须重视的一环。

如何做好家庭教育,是每个家庭都会面对的问题。做孩子的时候,不理解父母的教育方式;等自己成为父母,又困扰该如何教育孩子。有时候,父母力不从心,“爸爸妈妈也是第一次做爸爸妈妈”;孩子也无处说理,“父母为什么不需要考取合格证?”当家庭教育的两个主体陷入僵持,一个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成为破解僵局、融化坚冰的有益助力。聚焦这些家庭教育问题,自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为广大家庭破解教育难题,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家庭教育有其规律,不同家庭遇到的问题也不尽相同,法律无法像解题一样为每个问题找到完美答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意义,不在于手把手告诉家长该怎样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而是为每个家庭如何开展好基础家庭教育提供参照。

“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翻开家庭教育促进法,这些具有普适性的方式方法,既体现了对家庭主体地位的尊重,也体现了法律的促进、指引作用。在此基础上,不同家庭根据自身情况因材施教、分类施策,才能灵活应对好家庭教育中的种种情况,构建起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实现父母和孩子互相促进、共同成长。

“依法带娃”,如何实现良性互动?| 人民锐见

(图源网络)

有人说,这是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事实上,法律在倡导示范好的教育方式同时,也会有过必惩。此前,针对部分父母在教育中存在的失职情况,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就通过家庭教育令的方式,依法督促和引导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一方面在于“法”,确立了权责关系;另一方面在于“促进”,引导一些家庭调整不恰当教育方式,持续优化教育手段,提升家庭教育能力。读懂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依法带娃”不是用法律手段“插手”家务事,而是借法律力量矫正教育观念、树立正确导向。

值得一提的是,家庭教育是以家庭为主的教育,而不是只由家庭独自承担的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明确了协同配合的家庭教育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个角色各司其职,要承担应尽责任、发挥应有作用,携手为青少年儿童托举起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的新情况,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呼吁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设家庭教育活动基地,还有代表建议将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列为新职业。其实,探索在更广范围内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法律实施从事后惩戒向事前引导转变,有助于确保法律更好贯彻落实、更好服务家庭教育需要。

好的家庭教育是一场双向奔赴,是亲子的共同成长。在某些方面,“依法带娃”让人们看到了应该“教什么”“怎么教”,那么不妨行动起来,择其善者而从之,以爱为出发点,言传身教,用耐心和陪伴浇灌孩子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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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0

标签:监护人   未成年人   家庭教育   家长   父母   情况   方式   孩子   家庭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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