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频频篡改同行数据,欠缴员工社保涉嫌违法,小影科技“带病”闯关

本文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吴桐

时代商学院特约研究员 吴桐

随着短视频火爆,围绕产业链服务上下游的服务商快速崛起,各式各样的剪辑软件应运而生。

杭州小影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影科技”)成立于2012年6月,是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领域的企业之一,旗下的视频工具主要有小影(VivaVideo)、VivaCut和节奏酱(TempoApp)等。

2015年,为进行境外融资,小影科技搭建红筹架构。2020年,为了拆除红筹架构,实现境内上市,该公司前身趣维有限及其股东与红筹架构体系相关方签署《重组框架协议》。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该公司红筹架构相关主体均已注销。

今年9月13日,小影科技向深交所递交招股书,拟登陆创业板,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小影科技所属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月23日,时代商学院就本报告相关问题向小影科技发函询问,但截至发稿,仍未收到对方回复。

【概述】

近年来,小影科技不断将经营重心移至境外,截至报告期最新一期,境外营业收入占总营收的比例已超过9成。然而境外市场易受当地政策影响,业绩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小影科技的盈利,使其在IPO的前一年才扭亏为盈。

另外,小影科技竞争力不及同行,作为软件类企业毛利率异常低下且大幅波动,其2019年综合毛利率仅为34.72%,约为可比同行的一半。且小影科技境外市场毛利率大幅低于境内市场,加重了其经营弱势,持续盈利能力存疑。

除了经营层面的弱势之外,寻求上市的小影科技还涉及信息披露不真实等问题。

在招股书中,小影科技对于自身劣势虚假陈述,并篡改同行应收账款周转率、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等数据,并且,自身招股书披露的社保缴纳人数亦与工商年报存在较大差异,信披真实性、准确性存疑。

针对上述问题,时代商学院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小影科技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关质疑。

收入过度依赖海外市场,政策风险需警惕

小影科技的产品主要为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主要包括小影(VivaVideo)、VivaCut和节奏酱(TempoApp)等。主要通过第三方移动应用市场发行产品,用户在第三方移动应用市场下载该司产品,并在iOS、Android等移动端主流操作平台上安装、使用。

产品发行的海外移动应用市场主要包括Google Play、海外App Store和海外华为应用市场等,国内移动应用市场主要包括中国大陆App Store和国内华为应用市场等。

自2014年开始,小影科技着重发力海外市场,近年来海外市场业务收入占比持续提升。

招股书显示,2018-2021年上半年,小影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140.50万元、1.95亿元、3.02亿元和1.86亿元,其中海外市场营业收入分别为9783.47万元、1.19亿元、2.43亿元和1.6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19%、60.96%、80.45%和90.17%,占比不断提升。

(独家)频频篡改同行数据,欠缴员工社保涉嫌违法,小影科技“带病”闯关

仅2020年一年的时间,小影科技海外市场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就上升了近20个百分点。2021年上半年,该比例已达到九成以上。可以看出,小影科技的营业收入严重依赖海外市场。

一般而言,境外销售比例过高导致企业的经营极易受到国际贸易摩擦、海外疫情蔓延以及汇率波动影响,小影科技同样也深受其扰。

如2020年6月29日,印度信息电子与技术部援引《印度信息技术法案》相关规定,以“主权安全和隐私信息受到威胁”为由,宣布在印度市场下架包括“小影(VivaVideo)”、“TikTok”(抖音国际版)和“Kwai”(快手国际版)等在内的59款中国应用软件,导致小影(VivaVideo)无法在印度获取新增用户,使其在印度的后续发展按下暂停键。

小影科技在招股书中也表示,若公司海外子公司、海外用户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应对该等不利变化,将对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及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小影科技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因此,汇兑损益变动直接影响该公司的财务费用,进而影响其利润增长。

招股书显示,小影科技的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收支、汇兑损益及其他构成,其中汇兑损益波动较大。

2018年,人民币对美元总体贬值较多,小影科技当年的汇兑收益91.73万元,而这是小影科技报告期内汇兑损益为正的唯一年份,2019-2021年上半年,小影科技汇兑损益分别为-35.32万元、-424.95万元、-108.97万元。

时代商学院认为,随着全球经济增长疲软,国际贸易摩擦事件扰动,人民币汇率的波动性加大,小影科技可能进一步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

毛利率远低同行,产品竞争力存疑

毛利率是衡量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尤其是软件类的高科技企业,毛利率一般都较高。

前文提到,小影科技主要产品为小影(VivaVideo)、VivaCut和节奏酱(TempoApp)等app,其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订阅业务和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

其中,报告期内,小影科技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的毛利分别为397.79万元、-2001.27万元、62.97万元和1005.7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6.31%、-29.45%、0.36%和9.70%,占比较低。

另外,报告期内,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订阅业务的毛利分别为6060.37万元、9158.39万元、17386.24万元和9363.36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6.08%、134.77%、99.62%和90.30%,是小影科技毛利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移动端视频创作软件订阅业务的境内毛利率分别为60.96%、65.90%、76.26%和75.29%,同期境外毛利率分别为43%、48.21%、57.07%和55.43%。

可以看出,小影科技的主要业务境外毛利率显著低于境内约二十个百分点。

对此,小影科技在招股书中解释称,由于在中国大陆,公司无需向腾讯应用宝和小米应用商店等支付渠道成本,而海外移动应用市场Google Play和海外App Store则需支付30%左右的渠道成本。

以Google Play为例,小影科技收到用户订阅收入的70%,其余30%作为渠道成本由Google Play收取。对于12个付费月后留住的订阅用户,自第13个月起收到用户订阅收入的85%,其余15%作为渠道成本由Google Play收取。此外,Google Play根据用户当地政策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随着小影科技营业重心向海外转移,其毛利率可能将进一步下滑。

需注意的是,从综合毛利率看,小影科技与同行相比逊色不少。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小影科技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61%、34.72%、57.88%、55.75%,毛利率呈现剧烈波动态势;而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均值分别为85.66%、85.53%、85.76%、86.69%,处于稳定趋势且远高于小影科技,2019年两者差距甚至高达50.81个百分点。

(独家)频频篡改同行数据,欠缴员工社保涉嫌违法,小影科技“带病”闯关

如图所示,报告期内任意年度,小影科技的综合毛利率都远逊于所列出的任何一家同行公司,即便是与同行中毛利率最低光云科技(688365.SH)相比都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上述情况,小影科技解释称,订阅业务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公司订阅收入金额不高,而运营人员和产品素材成本投入相对固定,该等成本占订阅收入的比例较高,导致毛利率较低。

在毛利率大幅低于同行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小影科技同行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23.74%、24.40%、23.57%和26.82%,小影科技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42%、17.29%、14.15%和13.82%,亦大幅低于同行。

另外,报告期内,小影科技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98.20万元、-5053.15万元、4316.90万元、4199.18万元,盈利能力极其不稳定,在IPO前一年(2020年),其才扭亏为盈。

时代商学院认为,较低的毛利率意味着其盈利能力较弱,产品竞争力亦与研发投入存在较大的干系,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在产品竞争力未能有明显提升的情况下,若小影科技的业务发展继续向低毛利率的境外市场倾斜,未来其盈利空间恐进一步承压。

频频篡改同行数据

小影科技持续盈利能力较差,而所处赛道产品同质化严重,竞争对手较多,消耗资金巨大,其迫切谋求资本市场的帮助。

自2020年8月24日创业板实施注册制以来,已有12家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成功注册上市。

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招股说明书是注册制下股票发行阶段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

根据证监会所发布的《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发行人所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然而,在信息披露方面,小影科技在招股书却中频出问题。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小影科技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81次/年、8.19次/年、11.56次/年和6次/年;同期同行可比公司均值分别为15.72次/年、15.41次/年、17.06次/年、7.55次/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反映的是公司销售回款的速度,代表了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理论来说,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越好,表明公司收账速度快,平均收账期短,坏账损失少,资产流动快,偿债能力强。

可以看出,除2021年上半年外,小影科技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低于同行均值水平,其中2018年度、2019年度甚至仅约为同行均值的一半。

而在【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比较】中,小影科技却表示其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这是否涉嫌误导性陈述?

在此情况下,小影科技还出现了篡改同行数据的恶劣虚假记载行为。

在招股书中,小影科技披露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88095.SH,以下简称“福昕软件”)2018年和2019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96次/年、7.9次/年。而时代商学院查阅福昕软件招股书却发现,在其【营运能力分析】一栏中,披露自身2018年和2019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42次/年、6.97次/年,具体如下图所示。

(独家)频频篡改同行数据,欠缴员工社保涉嫌违法,小影科技“带病”闯关

注:标黄为数据不一致

小影科技为何要更改同行数据?其是否还对其他公司的数据进行了调整以掩盖自身数据逊于同行的事实?小影科技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可靠?

需要注意,小影科技招股书中披露的福昕软件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也与福昕软件自身招股书中数据不一致。

在小影科技招股书中,福昕软件2019年研发人员的平均薪资为22.96万元,而在福昕软件自身招股书中,其2019年研发人员的平均薪资为24.13万元。小影科技披露的数据比真实值少了1.17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小影科技与福昕软件都列出了万兴科技(300624.SZ)、金山办公(688111.SH)、广联达(002410.SZ)为同行可比公司,而在研发人员平均薪资的披露中,小影科技与福昕软件招股书披露同行数据也出现了多处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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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黄为数据不一致

小影科技招股书中研发人员平均薪酬算法为,可比公司平均薪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上期/年末研发人员数量+本期/年末研发人员数量)/2;福昕软件招股书中的算法为,人均薪酬=研发人员薪酬费用/((上年末研发人员数+本年末研发人员数)/2)

二者的算法一致,那为何会出现如此多处薪资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为何有些年份数据相同而有些年份不同?小影科技为何要调整同行可比公司研发人员薪资水平?对此,其在招股书中并未有任何解释。

时代商学院认为,对于即将上市的公众公司来说,信息披露尤其是涉及财务数据的,发行人应当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社保缴费员工人数“打架”,欠缴行为涉嫌违法

除了篡改同行数据外,小影科技招股书披露的员工人数与其此前披露的工商年报也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小影科技的员工人数分别为312人、259人、236人。

而时代商学院查询天眼查发现,小影科技(更名前为杭州趣维科技有限公司)此前披露的工商年报显示,2018-2020年,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数量分别为187人、174人、210人。

对比可见,两份数据的差额分别为125人、85人、25人。

(独家)频频篡改同行数据,欠缴员工社保涉嫌违法,小影科技“带病”闯关

小影科技招股书披露的员工数量为何与工商年报披露的数据不一致?是否因为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为此,时代商学院查询了小影科技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发现,2018-2020年,其社会保险缴纳人数分别为239人、238、229人;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215人、

232人、229人,两份数据亦均与工商年报社保信息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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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时代商学院合理质疑,该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虚报员工数以调节管理成本费用,进而财务造假的行为?

对此,小影科技在招股书中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人数与在职员工人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1)部分新员工入职时间超过当月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截止日期,该类员工一般在次月办理缴纳手续;(2)部分员工当月离职、未计入公司在职员工名单,但由于其离职时间晚于公司当月为员工停缴社保和公积金截止日期,公司为其缴纳了当月的社保和公积金;(3)2018年和2019年公司为部分内容审核服务人员缴纳社保,其余部分人员社保公积金缴纳意愿不强,因此未为其缴纳社保公积金。

然而,该解释无法说明为何招股书中的社保缴纳人数与工商年报社保信息不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2020年5月颁布的《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违法行为。

很显然,小影科技上述未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相关员工就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事项与小影科技之间或存在法律纠纷,而且,未缴纳员工社保的补缴和监管部门的处罚情况也对其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可能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

在信息披露方面,其招股书数据明显与国家工商系统披露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涉嫌信披不真实、不完整。

可以看出,在关爱员工方面,小影科技并不是一家负责任的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也缺乏规范化。

综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是否履职尽责?保荐代表人李甲稳、谢方贵是否仅走过场签字而未认真核查?小影科技是信披虚假陈述还是故意隐瞒违法行为?这仍需小影科技给出合理解释。

参考资料:

《杭州小影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深交所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上交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国人大网

《杭州小影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2018-2020).天眼查

(全文54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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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5

标签:小影   社保   同行   周转率   数据   毛利率   科技   员工   海外   公司   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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