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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带娃出游
订单一点,酒店一订
是不是就觉得万事大吉了?
且慢!
您是否只看了风景美图
却跳过了满屏的“服务细则”?
那些藏在长文末尾、字体缩小的“规定”
很可能藏着糟心的“霸王条款”

别慌!
这种单方面“甩锅”
限制您权益的格式条款
为法律所禁止
不能成为商家的免责挡箭牌!
出游前
务必识别以下八大陷阱
条款一:退团不退费
如:个人取消行程,团费全扣。
此条款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依法对您不产生约束力。旅游者解除合同,旅行社仅能扣除已产生并须提供凭证的“必要费用”,余款应当退还。
条款二:不成团无补偿
如:人数不足取消,只退款不担责。
注意,旅行社因未达约定人数解除合同,须依法提前通知并全额退款。若因通知不及时导致您产生机票、住宿等连带损失,此“只退款不担责”的约定涉嫌免除自身责任,您仍可要求其依法赔偿。
条款三:行程随意改
如:有权根据情况调整行程。
此类概括性授权条款属于排除您核心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变更核心景点、降低住宿标准,必须经您书面同意,否则可要求赔偿。
条款四:风险全转嫁
如:不可抗力损失全部游客自负。
此种将风险全部转嫁给消费者的条款涉嫌违法。不可抗力下,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当退还;已产生费用须提供凭证;新增合理费用依法由双方分担,不得全推给您。
条款五:购物不负责
如:购物纠纷与旅行社无关。
此约定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依法不能免除其责任。在旅行社安排或指定的购物场所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须协助您退换货,并依法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条款六:人身伤害不管
如:自由活动安全自负,概不负责。
此类免除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条款,为法律所明确禁止。即使合同中有此约定,也不产生任何约束力。旅行社若未尽到安全警示和救助义务,仍须承担法定赔偿责任。
条款七:强制交钱进店
如:“不进店需补空位费”“必须参加自费”。
均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您完全有权拒绝。未经您书面同意,旅行社不得安排购物和另付费项目。遭遇强制消费可当场拒绝,事后要求退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条款八:最终解释权+禁维权
如:“解释权归商家”“不得投诉起诉”。
此类条款涉嫌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属于市场监管部门重点规制的违法行为。投诉、诉讼是您的法定权利,不容一纸条款剥夺。
签约三步避坑
签好约
务必签订正规书面(含电子)旅游合同,将商家对行程、住宿标准的宣传承诺截图作为证据固定。
核条款
重点审查退款、行程、购物、免责条款,对不合理内容坚决要求删除,商家不改就不下单。
防低价
显著低于市场合理价格的“超低价团”,往往捆绑诸多隐形强制消费,切勿轻信。
三步维权路径
留证
收好合同、行程单、付款凭证、宣传承诺截图及争议录音。
协商
第一时间与经营者、平台交涉,要求纠正。
投诉
遭遇上述不公平格式条款,可立即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投诉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假期出游
细读合同再签约
远离不公平格式条款
放心舒心出行!
END
来源丨深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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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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