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汛以来,为压实物业企业防汛责任,扎牢防汛工作防线,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对全市13个区、27个街道、50余个住宅小区开展了防汛备汛工作专项检查,现公布5个典型警示案例,请各区、街道(乡镇)、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自查、以案为鉴,切实履行防汛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补齐短板,抓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小区安全平稳度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警示案例一
物业企业未结合实际制定、更新防汛应急预案
经开区荣华街道某小区防汛应急预案严重脱离现场实际,内容空洞、流于形式,仅停留在纸面,未结合项目风险特点制定详实可行的处置措施。同时预案应急联络信息错漏较多,应急联系人电话错误,已离职人员仍旧在预案中担任重要职责,有效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缺失,导致预案无法发挥实效,防汛工作存在“空转”隐患。
工作要求
根据《2026年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指引》,各物业企业应落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防汛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订、修订防汛应急预案,做好防汛演练培训、物资储备等应急保障工作。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必须立足项目现场实际、贴合风险特点,做到内容详实、举措具体、信息准确,确保预案具备实操性,真正发挥应急保障作用。
警示案例二
物业企业汛期未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朝阳区八里庄街道某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在汛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备设施用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麻痹大意,未及时发现电梯机房渗漏水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导致电梯升降系统存在因水泡发生故障的安全隐患。
工作要求
根据《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提示》,电梯使用单位应在降雨来临前提前检查电梯机房及设备间是否存在漏雨、墙体脱落等安全隐患,避免雨水流入电梯机房和井道。同时,加强巡视检查,对确需停运的电梯,应将轿厢停在较高楼层,并切断电源。


警示案例三
物业企业未建立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石景山区八角街道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汛期未组织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也未建立相应的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小区内存在的安全风险底数不清。小区内存在多处安全隐患点位,如电梯内应急电话无人响应、楼顶保护层破损等。
工作要求
根据《2026年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指引》,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处置问题隐患,并做好记录。切实将防汛责任从“口头重视”落实到“行动闭环”,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警示案例四
物业项目防汛物资配备不足
昌平区回龙观街道某小区部分地下室出入口未按要求设置防汛沙袋及防汛挡板,设防未实现全覆盖,存在点位遗漏和局部薄弱环节,极端暴雨天气下易出现雨水倒灌风险,且现场防护死角明显、防汛物资配备明显不足,整体防汛能力存在短板,难以在极端天气下快速有效处置险情。
工作要求
根据《2026年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指引》,防汛物资配备的种类及数量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河道周边、地势较低或曾经受灾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应加大物资配备力度。


警示案例五
物业项目消防控制室单人值守
房山区拱辰街道某小区消防控制室未按规定落实双人值守制度,值守记录由单人填写,存在管理漏洞。同时,该小区安全生产制度直接套用通用模板,未结合项目实际进行细化,也未明确各岗位人员具体职责,导致安全责任虚化、管控措施缺位,小区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方面存在明显短板。
工作要求
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值班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消防值守不是简单的人员叠加,而是基于小区安全隐患排查等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的考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消防值守的主体责任人,应当从制度设定到实操运行全系统落实相关要求。

供稿部门: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更新时间:2026-06-22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