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鑫生活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新设2.17亿元专户推进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501,证券简称:恒鑫生活)于6月1日发布公告,宣布因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恒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鑫")已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合计存放资金2.17亿元,用于"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

公告显示,恒鑫生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1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8.99亿元。公司此前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根据公司战略调整,2026年3月17日及4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原"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项目"的建设内容整合为新的"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并将上述两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全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入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恒鑫。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安徽恒鑫会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合肥安建大厦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肥西支行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专户及相关协议已注销作废。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专户余额(元)募集资金用途
安徽恒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安建大厦支行8112301011701219266159,501,111.86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
安徽恒鑫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2001059793786660000001557,187,382.32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

(注:专户余额数据截至2026年5月19日)

根据新签订的监管协议,安徽恒鑫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仅用于绿色可降解制品生产基地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协议明确,当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银行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银行需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有权随时查询专户资料,公司及银行应予以配合。协议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恒鑫生活表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及重新签订监管协议,是为适应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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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6-02

标签:财经   项目   专户   生产基地   制品   资金   安徽   合肥   协议   银行   公司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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